林保署炸椿象挨批 法制局建議食用昆蟲法制化
农业部林保署旗下分署日前举办活动将荔枝椿象入菜,引发关注。图/林业保育署嘉义分署提供
农业部林保署旗下分署日前将荔枝椿象油炸入菜,引来卫福部食药署关切,直指荔枝椿象不是我国法定可食用昆虫,恐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立法院法制局援引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报告,指食用昆虫是呼声最高的永续性蛋白质,建议政府将食用昆虫法制化。
法制局引FAO报告指出,地球上近80%的耕地,都已用于放牧或生产饲料用的农作物,再无余力应对急遽成长的肉类需求,人类迫切需要从其他永续性来源获取额外的蛋白质,目前国际间呼声最高的永续性蛋白质来源是「食用昆虫」。
法制局续指,FAO于2013年发布「可食用昆虫:食物和饲料保障的未来前景」(Edible Insects: Future Prospect for Food and Feed Security)报告,指出全球28%人口(约20亿人)以昆虫入菜。2018年「国家地理杂志」以「吃虫时代」为主题,探讨未来利用食用昆虫作为替代食材的可能性。全世界超过100万种的昆虫中,有1900余种可供人类食用,饲养昆虫环境成本极低,符合我国低碳永续之政策。
法制局以邻近的南韩为例,指南韩近年来已陆续订定各种法规以管理并推动食用昆虫产业的发展,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于2021年将「蝗虫」列为其第10个核准的食用昆虫清单,并发布「昆虫制造标准化指南」。其农业部同时建构食用昆虫供应链,该部的农林畜产食品部(The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ood and Rural Affairs, MAFRA)于2020年10月展开「昆虫产业化专案」,致力钻研可食昆虫的加工技术同时,打开可食昆虫的商业市场。
法制局指出,我国可食用昆虫及昆虫来源制取之原料,经查食药署之「食品原料整合查询平台」,其中「昆虫及其来源制取之原料」表中列出11种品项、4种昆虫。若相关养殖企业有意发展其他可食用昆虫,进行食品加工、产品制程等研发,须依循我国于2018年公告之「非传统性食品原料申请作业指引」,填写问卷并检具相关佐证资料,交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审查。
法制局认为,目前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基于食品安全卫生把关,对食用昆虫系被动接受申请。另一方面,农业部依「饲料管理法」第3条第1项公告「可供给家畜、家禽、水产动物之饲料」已纳入昆虫种类计有10种。
为解决人类粮食不足的难题,FAO在国际粮食相关的业务报告时,2016年11月正式对外建议人类多吃些可食昆虫,法制局为此建议卫福部与农业部共同邀集昆虫学者、相关业者,参考外国已开放之昆虫种类,研究评估可开放之种类;如我国对于直接食用昆虫尚有疑虑,建议或可考量先推展昆虫性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