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政池窃占国土盖别墅起诉 苗栗县长哥哥不起诉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苗栗县刘政鸿胞弟刘政池阳明山窃占国土别墅案,28日士林地检署侦查终结,将刘政池依窃占、违反水土保持法等罪起诉,他的2名女儿刘冠廷刘冠余胞妹刘子莹也因伪造文书罪起诉,而刘政鸿涉嫌违反公司法部分,则因已超过追诉时效,士林地检予以不起诉处分

▲士林地检署今侦结刘政池窃占国土案,依法起诉刘政池、胞妹刘子莹、长女刘冠廷、二女儿刘冠余,刘政鸿则因追诉时效逾期获不起诉。(图/东森新闻提供)

检方表示,刘政池涉在阳明山上以围篱、植栽并在地下埋设货柜方式,窃占国有地达4843.58平方公尺(约1465坪),涉犯窃占及违反水土保持法等罪嫌,刘政池胞妹刘子莹、长女刘冠廷、二女儿刘冠余也因伪造文书罪起诉,在侦办期间检察官追查出刘政另涉公司法部分,则因已过追诉期,获不起诉。

同案被起诉的官员包括阳管处前处长蔡佰禄、前承办人文华、前组长李朝盛,他们都因涉嫌违背法令图利刘政池取得建造执照,而遭依图利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