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共谍案 检控:王炳忠4人 违法执行星火T计划起诉
新党青年军成员王炳忠(中)、林明正(左)、侯汉廷(右)出庭作证。(报系资料照黄世麒摄)
新党青年军成员王炳忠的父亲王进步。(报系资料照 黄世麒摄)
台北地检署侦办周泓旭陆生共谍案,认定周接受大陆国台办指示,以资助方式吸收新党成员王炳忠等人协助运作「燎原新闻网」、「新中华儿女学会」,执行「星火T计划」,在台发展组织,13日依违反国家安全法发展组织罪嫌起诉王炳忠、侯汉廷、林明正及王父王进步4人,另会计曾琬净获不起诉处分。
另检方查出,王炳忠等人利用北市中正区同泰精品公司进行地下汇兑,另依银行法起诉同泰负责人等4人。检方认定,同泰公司自2010年起至今年4月,总计汇兑金额35亿4875万1078元,犯罪所得6369万4033元,检方已查扣1525万多元,将建请法院依法收收或追征。
检调因持续还原周被查扣的电脑、手机,以及搜索王炳忠等人手机讯息,并派员跟监搜证王炳忠等人,掌握涉案事证,上月陆续约谈王炳忠、新党成员侯汉廷、林明正、王炳忠父亲王进步,会计曾琬净5人到案,讯后依国安法将5人改列被告,并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检调怀疑,周利用新党「星火T计划」,结识军方人员并拓展人脉,订定分级奖金制度,物色军方人员并深化交往,以发展组织。林明正提供彭姓、苏姓、罗姓、丁姓、王姓等5名现退 役军方友人的年籍资料及合照,侯汉廷另提供邱姓4名现退役军人资料,被周列为发展组织成果。
检调怀疑,周在年终工作报告上,记载燎原网站由国台办全额支持,截至2015年底,启用资金实到20万美金,因王炳忠父亲保管不慎遗失2万,目前可用资金有18万美金,初期网站建设营运所需含房屋购置头期款约400万台币,甚至提及国台办许诺今后3年每年资助1500至 1600万台币由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