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陈冠廷:司法院可个案审理宣告违宪 制衡宪诉法修正案

陈冠廷。(陈冠廷办公室提供/杨亚璇台北传真)

立法院近日通过《宪法诉讼法》修正案,要求大法官作成违宪宣告时需有9位以上同意,此修法引发各界关注。民进党立法委员陈冠廷今(22)日指出,司法院可透过程序自主性,在个案审理时直接宣告相关条文违宪,以维护司法独立与宪政秩序。

针对《宪法诉讼法》修正案可能影响大法官违宪审查权的疑虑,陈冠廷表示,根据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在立法院全院委员会审查时的说明,宪法法庭具有程序自主性,可在审理个案时,基于重要关联性等因素,直接宣告相关法条违宪。这项机制提供了司法院在不损及宪政体制的前提下,维护司法独立的重要途径。

谈及行政院长是否可选择不副署,或总统不予公布等问题,陈冠廷强调,虽然宪法对此并无明确规范,但司法院若透过个案审理宣告违宪的方式,不仅合乎宪法规定,更能有效化解当前宪政争议。「这样的作法既可维护大法官违宪审查的功能,也能确保人民基本权利获得完整保障。」陈冠廷说。

陈冠廷进一步指出,面对此次修法争议,司法院应善用其宪法赋予的权限,透过个案违宪审查机制,防止宪法法庭功能受到不当限制。唯有维护司法机关的独立运作,才能确保台湾民主宪政制度的健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