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反倾销税终判 轮胎业无奈
美国商务部24日宣布对台湾、南韩、越南及泰国等四地输美轿车胎(含轻卡车胎)课征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终判结果出炉。台湾轮胎业者中,正新终判反倾销税率20.04%,是台湾轮胎厂中税率最低的业者;反观,南港轮胎终判税率101.84%,高于原初判税率98.44%。其余台湾轮胎业者包括建大、泰丰,及华丰等多家轮胎厂,反倾销税率均为84.75%。
对此,经济部25日表示,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召开听证会,已委请驻外单位出席,预计7月5日会做出正式决定,若USITC认定造成美国业者损害,反倾销税成立实施,经济部会有协助业者在进口时展开行政复查补助方案,以因应高额税率。
正新副总罗永励表示,公司被美国课征反倾销税的轿车胎与轻卡车胎,均以台湾厂跟泰国厂为出口地,品牌为玛吉斯(MAXXIS)轮胎,每年出口条数约100万条,其中,台湾40万条、泰国60万条,上述轮胎输美的总金额,约占集团营收2%以下。
罗永励说,美方终判台湾厂输美轿车胎(含轻卡车胎)被课征反倾销税率20.04%,让公司输美轿车胎(含轻卡车胎)的竞争力处于较佳的位置。至于美方的反倾销税率,将从今年初始追溯调整,明年会进行复查。
正新副总李宏格透露,正新旗下台湾厂去年底第一次被美方初判课征轿车胎(含轻卡车胎)反倾销税率52.42%,但经公司极力争取后,美方同意修正降至33.33%,美国商务部24日终判结果,针对产品认定项目及计算错误等内容再做修正,让旗下台湾厂被课征反倾销税率再降为20.04%。
建大董事长杨启仁指出,建大一年输美的轿车胎(含轻卡车胎)共计约70万条,占集团营业额大约2%。
美方针对越南输美的轿车胎(含轻卡车胎),课征反倾销税及反补贴税终判结果,包括建大、大陆赛轮、日本普利司通、东洋轮胎,及南韩锦湖轮胎旗下越南厂的反倾销税率都挂零,其他越南轮胎厂输美的轿车胎(含轻卡车胎)终判结果的反倾销税率22.27%。
另越南输美的轿车胎(含轻卡车胎)反补贴税,24日终判结果,分别为建大6.46%、大陆赛轮3.23%,及南韩锦湖轮胎7.79%,让越南成为四个国家或地区唯一被课征「反补贴税」的国家。
至于泰国输美的轿车胎(含轻卡车胎)被课征反倾销税,分别为大陆玲珑轮胎泰国厂21.09%及日本住友(Sumitomo)14.62%,其他包括正新等轮胎业者的反倾销税率,均为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