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医帮植13颗牙「烂11颗」!她暴瘦剩30kg崩溃提告 他瞎喊:不是我做的
▲密医替她植牙13颗烂11颗,她暴瘦到30公斤,崩溃求偿。(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台北市密医简姓男子2015年为一名陈姓女子进行植牙,但13颗牙齿中,竟有高达11颗的植体周围反复发炎流血,导致陈女无法进食,体重爆瘦到30公斤。一审法官依医师法判他3年6月徒刑、没收78万5千余元不法所得,高院16日则改判为2年6月徒刑,没收金额降为69万余元。另外,简还须赔偿陈女66万余元。
判决书指出,简男2013年取得菲律宾西北大学(LUCEUM-NORTHWESTERN UNIVERSITY)文凭,明知学历需先经教育部学历甄试通过,才能参加牙医师考试,从事实习,但他非但没向教育部、卫生福利部申请学历采认,竟还非法执行医疗业务,就连所经营的福仁牙医也不是卫福部许可从事临床进修或教学的机构。
简男从2009年开始为17名病患分别进行施打麻醉药、根管治疗、安装假牙等医疗行为,替其中一名病患看诊时,甚至尚未取得西北大学牙医学历。
而陈女2015年9月26日、10月10日、11月8日到简男经营的诊所花了30万元做植牙手术,由简与另名身分不明的男性医师为她陆续植入13颗植体,没想到术后多处伤口却出现发炎、化脓的情形,导致上下腭骨11颗植体周围炎、骨髓炎等伤害。
对此,简男否认违反医师法,辩称自己是「西北大学牙医博士」,依法可担任实习医师,可以在指导医师的指示下做医疗行为,且他都是在2名林姓医师的指导下进行,陈女的植牙手术也不是他做的,是其中一名林姓医师找来的医师所做的。
但这一番言论不被采信,且简男曾因违反医师法遭到判刑,如今又未取得合法医师资格,便擅自执行医疗业务。士林地方法院,将他判刑3年6月,并没收不法所得78万5700元。高等法院16日将原判决撤销,改判他有期徒刑2年6月,没收不法所得69万5700元。
陈女因牙髓发炎导致疼痛、食不下咽,身体十分虚弱,暴瘦到30公斤左右,另提民事诉讼,向简求偿147万余元。法院最后判简应赔偿陈女包括植牙费、医疗费、医材费、就医车资、精神抚慰金,共66万72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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