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家長懲戒權將刪 國教盟:七成家長反彈「合理管教權遭剝奪」

行政院会昨天拍板民法1085条修正草案,将现行条文中「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的「惩戒」二字删除,改为父母保护及教养未成年子女,应考量子女年龄及发展,不得对子女为身心暴力行为。家长团体国教行动联盟今天表示,民法1085条修正草案名义上称保护儿童,实际上已剥夺家长的合理管教权,根据调查,更有逾七成家长反对修法。

国教盟表示,修法已漠视家长亲权、不尊重民意,更是滥用《儿童权利公约》作为修法借口,根本是矫枉过正、因噎废食的粗暴修法,不利于儿童教育与品格发展。

国教盟也指出,根据研究调查,法官确实能准确判断惩戒手段、伤势程度及惩戒原因,能够区分合理的惩戒和滥用行为,轻微的惩戒如罚站等都被认定为必要范围内,且和国际相较之下,台湾并未出现像韩国或日本因滥用问题推动修法的情况,现行法律和司法体系对惩戒权的规范已有清晰标准,没有必要删除第1085条家长惩戒权。

再者,国教盟也指出,去年曾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高达70.4%家长反对修法,89.5%家长认为政府应加强家庭教育资源投入,反映出家长支持正向教养,只是在缺乏支持与配套的情况下感到无力,又教育部每年家庭教育的经费仅编列3亿元,远低于实际需求,若削弱家长的管教权,将使亲职教育陷入更大的困境。

国教盟也谈到,民法第1085条赋予父母在「必要范围内」惩戒子女的权利,核心是「阻却违法」,在合理范围内的行为不构成违法。若完全删除惩戒权,家长在子女闯红灯、玩火、将刀叉插入电源插座等危险行为时,如何及时干预而不担心法律风险。另外,修法过程中行政院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推动小组委员名单中,没有任何家长代表参与,更显示家长权利被漠视、修法更显草率。

行政院会昨日拍板民法1085条修正草案,将现行条文中「父母得于必要范围内惩戒其子女」的「惩戒」二字删除,引起家长团体反弹。图/国教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