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府修法開罰 合歡山違規野炊 最高罰3千
合欢山是全台首座暗空公园,今年初有游客公然野炊,却无法可罚,县府修正相关条例纳入罚则,待议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报资料照片
合欢山是全台首座、亚洲第3座国际暗空公园,先前有民众无视禁令野炊,遭举发后,县府才发现无罚则可罚;县府修改相关条例,昨天在县务会议通过,明订管辖裁罚范围,未来违规野炊者,最高可罚3000元,得按次处罚;草案得送议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合欢山海拔逾3000公尺,几无光害,2019年获国际认证为暗空公园,为提升观星品质,县府改善鸢峰游客中心,设置观星平台、星空剧场与小型天文台等设施,并针对暗空环境订定规范。
县府去年订定「合欢山暗空公园管理自治条例」,同年3月公布施行,明令禁止噪音、营火、野炊、烤肉、设摊、露营及破坏公共设施、妨碍交通、乱丢垃圾等行为,违反送主管机关裁处;若酿光害,县府得以该条例开罚1000元以下罚锾。
今年2月有游客开小货车占用鸢峰游客中心中型巴士停车格,公然野炊,管理员劝阻,却被狠呛「要叫人照顾」,事发过程被PO上网,引发众怒,并向县府举发,要求硬起来裁罚,没想到县府竟无罚则可罚。
推就其因,鸢峰场域不属太鲁阁国家公园范围内,无法依法开罚,暗空公园条例虽禁止野炊,却没有相关罚则,导致虽违规野炊,却无法开罚。县府为补规范不足,观光处提出暗空公园条例修正草案,昨天送县务会议通过,将再送县议会审议。
观光处说,依修正草案,将鸢峰游客中心列入裁罚辖区,从台14甲线24K至24.3K道路边线往东500公尺,在该范围违反相关禁止行为,依规定可处1000至3000元罚锾,并得按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