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修2法 松绑人团及社团的管制
内政部部务会报今天通过「人民团体选举罢免办法」修正草案,新法施行后,团体将可依照实务现况及民主运作原则,客制化适合团体自己的选举罢免作业流程;内政部也通过「社会团体财务处理办法」修正草案,降低政府管理密度,落实团体自治自律的精神。
内政部表示,这次进行全文39条翻修,是50多年来最大幅度的修正,彻底翻转原本高度管制思想,改为原则性规范,修正后将落实团体高度自主自治,也奠定选举罢免公开透明的法制基础。
内政部说,修法主要落实政府管制松绑,将原本法规明定的强制性操作规定,都改以原则性规范,例如现行对于原选举罢免的报到手续、领票及投开票过程等,均高度规范,未来新法施行后,团体将可依照实务现况及民主运作原则,客制化适合团体自己的选举罢免作业流程。目前内政部正着手制作相关流程指引手册,将于新法上路后提供人民团体参考使用。
其次,为保障选举罢免过程的公开透明,修法也新增人民团体应向会员主动公开会员名册规定,以杜绝少数人把持会员名册等资讯不对称情形,让全体会员有公平竞选及意见表达的机会,促进团体的和谐与团结。
另随着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COVID-19)在全球的蔓延,已影响团体召集会议的举办,因此,这次同时增订团体在面临不可抗力情形时,主管机关得公告暂缓办理改选,以确保会务稳定运作。
内政部另一项修法,则是通过「社会团体财务处理办法」修正草案,降低政府管理密度,落实团体自治自律的精神,包括简化会计报告、会计帐簿、凭证等财务报表的内容及格式;将预、决算编审程序,改为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并案提经会员大会通过及报送主管机关,避免团体须经二次召开会员大会及函报备查的繁复程序,以维持政府对团体财务最低限度的监督,并落实团体内控精神。
内政部说明,修法也针对团体不动产处理、财产管理、财务收入与支出处理方式、财务人员、财务档案保存年限及财务查核等细节性规范,大幅删减,以提升社团财务处理的自主性。内政部通过的2项修法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日发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