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修正建筑法 引进第三公正单位办理审查勘验

内政部表示,已修正建筑法,引进第三方审查勘验,确保建筑物施工品质(图/记者一中摄)

记者张暐珩/综合报导

花莲强震发生后,许多居民想了解自宅公共建筑耐震度,内政部9日表示,为强化现行建筑物审查、勘验及竣工查验等制度,避免日后震灾再次造成相同伤害,内政部已修正「建筑法」,引进第三公正单位办理审查及现场勘验及竣工查验机制,以确保建筑物设计及施工品质。

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法导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查修正重点如下,包括草案第34条:防火避难设计审查提升至法律位阶,授权中央订定外审单位监督办法,并要求结构外审于开工前完成设计审查。以及草案第56条:强化施工勘验,明定一定规模以上建筑物,应由第三方勘验确实按图施工,勘验合格方能继续施工,深化技术查核。

其次,草案第70条及第71条明定,落实竣工查验,明定一定规模以上建筑物,应由第三方查验合格,检附合格证明,始得申请使用执照,以补行政机关查、勘验人力不足。

内政部指出,「建筑法」修正草案如经行政院审查通过,日后送请立法院审议时,将持续与内政委员会委员沟通尽速修正建筑法,以整体提高国内建筑抗震能力,保障国人生命财产安全。相关修正草案已于今(107)年1月30日函送行政院审议,行政院预计于2月底前召开审查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