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新年前冒名出海钓花枝触国安法! 他「诚实」受检判无罪
▲许男向友人借船员证出海钓花枝,遭安检人员识破送办,法院因他诚实且配合受检,判他无罪确定。(示意图/达志)
一名许姓男子为了跟朋友出海钓花枝,于是向友人借船员证「冒充船员」,许男以为事情会很顺利,不料竟被安检人员识破!吃上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第6条「无正当理由拒绝或逃避检查」罪嫌。但法院一审认为,许男从头到尾都有承认自己的真实身分,不构成「逃避」要件,因此判无罪;高等法院二审也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确定。
2019年2月初早上6时许,备好「船员证」的许男,打算与友人在新北市深澳渔港搭乘万宝龙58号渔船开心出海钓花枝,但眼尖的安检人员们发现许男与船员证上的照片形貌不符,许男知道自己躲不过了,有诚实说出自己的姓名,被问到「这是不是你的船员手册」时,也如实告知「不是!」但许男仍被当场逮捕移送法办,基隆地检署侦查后依违反国安法罪嫌起诉。
不过法院认为,许男虽然有向他人借船员证,但已尽受检义务,并向安检人员表明真实身分,并不构成「逃避受检」的犯罪要件,因此判许男无罪;高院也维持原判决,驳回上诉确定。
►「快来把我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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