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生理品免稅? 財部憂補貼3.8億仍未能反映在售價

生理用品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朝野立委支持,增订女性生理用品免征营业税,财政部10日认为,国际间采加值型营业税国家大部分未对女性生利用品免征营业税,也担心国库补贴3.8亿元补贴的减税利益未能全数反映在商品上,无法让女性实质受惠。

对于生理女性而言,都会在青春期之后,每个月都会经历必须要购买各式女性生理用品的额外负担。据统计,女性在一生中需花费近10万元购买生理用品,但目前薪资结构并不平等,女性薪资为男性的81.68%,更容易暴露在月经贫穷的健康风险下。

台湾民众党党团、立法委员黄捷、吴宗宪等人,提案增订女性生理用品免征营业税部分,减轻购买生理用品的财务负担。

对此,财政部长庄翠云表示,我国营业税属于一般消费税,主要是对销售一般货品或劳务课税,现行加值型营业税税率5%已经是国际间最低。营业税法第8条免税项目都有特定政策目的,包括配合农业、社会福利、教育文化与国防等相关政策,没有针对个别产品提供免税。

庄翠云指出,目前大多数采加值型营业税国家未对女性生理用品免征营业税,同时也考量到入果营业人未将减税利益全数反映至商品售价,买受人无法实质享受到减税利益,反而使国库每年以3.8亿元税收损失补贴生产及销售女性生理用品的厂商。

另外,她也担心,其他销售类似产品,例如婴幼儿、成人纸尿裤或卫生纸等营业人要求相同比照减征营业税,损及营业税一般消费税特性,恐将扩大税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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