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代赖仪松床战朋友妻42次 仅3次有证据判赔150万
彰化县前国大代表、民进党彰化县党部前主委赖仪松偷情涂姓朋友的张姓妻子,并在对方家里经营家具行2楼床战42次,而台中高分院认定通奸3次,依妨害家庭罪各判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应执行徒刑1年2月定谳,至于涂男请求1000万元精神慰抚金,台中高分院也判决赖仪松应赔偿150万元确定,也就是平均嘿咻1次的代价是50万元。
据判决书,赖仪松曾任第三届国民大会代表、民进党彰化县党部两届主任委员、民进党中央党部社发部主任委员及台湾省咨议会第四届咨议员,并经营酒厂及高压气体公司,社会与经济地位崇高,而涂男与张女结婚时,他还是证婚人,涂男更曾多次捐助他选举经费,是支持者兼好友,但他却贪图张女美色、背叛好友,造成对方精神上极大的痛苦。
判决书强调,通奸次数3次只是参考,张女坦承在2013年至2015年间趁涂男接小孩下课时,与赖仪松性交42次,而且因为她有装设阴道内避孕器,对方过程中都无套,并直接射精在体内,不过赖全盘否认,指称家具行是开放式场所,不可能发生关系,是张女自称喜欢他,还有抱住他等等。台中高分院见解与刑事庭相同,认为有证据可证明的通奸是3次,包括2013年10月7日在家具店展示床性交、2015年1月中旬在汽车旅馆,有2人裸身合纪念照为证、同年6月15日在家具行2楼床战时被涂男的姊夫撞见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