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社宅政策加速旧城再生 桃园都发局修法提解方
▲增订垂直绿化容积计算方式。(示意图/都发局提供)
记者杨淑媛/桃园报导
桃园市政府都市发展局5日表示,该局修正「都市计划法桃园市施行细则」,日前经市政会议审议通过,将函报内政部审议,拚上半年发布实施。此次次修法有3大重点,其一为强化社宅政策,新增「可负担住宅」的法源依据,第二项重点则是提高防灾型都更重建诱因,加速旧城再生。
而第三是推动净零桃园,增订垂直绿化等容积计算与奖励方式,另也检讨不合时宜的都市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总计修正达11条细项。都发局说明106年公告实施的「都市计划法桃园市施行细则」(简称桃园市都市计划细则),前次修法为111年,张善政市长上任后非常重视社宅政策、都市更新,以及2050净零城市的目标,都发局因此全面检讨现行桃园市都市计划细则,以确保都市土地使用与管制可以与时俱进。
▲多元取得社宅,新增法源依据(示意图/都发局提供)
都发局进一步表示,市府推动宜居城市,需透过多元方式让年轻人住得起,因此新增民间捐建居住建筑物之法源依据,鼓励民间投入社会住宅或可负担住宅之兴办,又或是挹注社宅基金以稳定本市社宅兴建营运,市府则给予民间一定的容积奖励。
另为鼓励防灾型都更,本次增修海砂屋重建诱因,除依细则第48条保障原有建筑容积及30%容积奖励外,一般地区可再申请1.2倍、都更地区1.5倍的容积奖励。此外,因应2050净零桃园发展目标,降低都市气温及提升城市美学,增订建筑物设置的垂直绿化、植生墙及复层外壳造型等设施,可不计入容积并以法定容积10%为限。
都发局说明,本次桃园市都市计划细则修法也将与中央密切沟通,盼尽快审定,让桃园在社宅政策上,都市更新、净零碳排和都市土地发展管理工作,在更完备的法规指导下城市有序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