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案扯吃案!前調查官收500萬還拿10.1萬奠儀 懲戒法院撤職
润寅诈贷案扯出调查局台北市调查处退休调查官郭诗晃涉收贿5百万元「吃案」,还收下王音之在郭母去世时致赠的10万1000元的高额奠仪,惩戒法院判郭撤职,并停止任用4年,并罚款60万元。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郭诗晃为松山调查站前专员,2020年1月16日届龄退休。
润寅集团负责人杨文虎、王音之夫妇2010年8月起向9家银行诈贷得386亿2718万元,台北地检署依违反银行法起诉杨文虎夫妇等36人,检方续查出杨文虎等人向另3家银行诈贷86亿余元,2020年5月间追加起诉杨文虎15人。杨文虎、王音之已分别重判。
这起诈贷案爆发「案外案」,检方查出王音之2017年间涉透过洪村骞交付5百万元给郭诗晃,让诈贷案不见光,郭同时间向洪表达希望协助升等,郭收受贿款后,即未积极查办诈贷案,2019年将案件改列参考资料。王音之为感谢郭诗晃包庇,在郭母去世时,以致赠奠仪为由,2019年4月7日在洪村骞住处地下停车场给了10万1000元的高额奠仪。
检方搜索、约谈后声押郭获准,侦结时依贪污罪起诉郭,郭移审时否认收贿,后获以50万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及限制住居迄今。
今年8月刑事一审宣判时,郭对于被重判还长叹一声,碎念「冤枉」。
惩戒法院认为郭诗晃为调查局调查员,负责犯罪调查,竟收受贿赂,违背职务而轻纵金融犯罪,收受贿款的金额高达500万元,还收下没有无亲谊的人赠与10万1000元奠仪,与「社会礼仪显不相当」。郭就收贿部分否认犯行,未曾缴回犯罪所得,态度不佳,惩戒法院依公务员惩戒法第10条各款所列情状斟酌后,判郭撤职,停止任用4年,并罚款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