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么是法拍屋? 一张图秒懂法拍屋流程
▲屋主若无力偿还债务时,房子恐会被法院拍卖还债。(示意图/记者张菱育摄)
许多人对于法拍屋还是一知半解,《ETtoday新闻云》请法拍专家来说明法拍屋的几项基本要点,包括何谓法拍屋、法院各拍次之间的定价方式、可点交及不可点交物件等,投标人在投标法拍屋之前,需搞清楚各项法拍规定及流程,就有机会能买到比市价便宜的房子。
宽频房讯发言人徐华辰表示,法拍屋是屋主(债务人)若无力偿还债务时,像是房贷、卡费未缴、欠缴管理费、欠税、法院判决理赔、本票签给第三人或钱庄未于期限还款等,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且以拍卖所得偿还债权,所以遭到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就是法拍屋。
法院各拍次之间的定价方式,在第一拍时,会由法院依不动产的鉴定价格来决定拍卖底价,通常底价会比市价还低一些,大约市价的8~9折,一拍流标之后,二拍通常是再打8折拍卖,若再流标,到了第三拍则约是市价64折,再流标会到「应买公告」,会公告3个月以第三次拍卖底价拍卖,买方可以直接以应买价格购买,若仍然无人投标,才会到「特别拍卖」,底价约是市价5折。
▲法院拍卖作业流程。(图/宽频房讯提供)
点交物件:1.查封时为债务人自住,或确定为空屋2.查无第三人占用3.租赁关系已遭法院排除
不点交物件:1.所有权不完整(土地或建物为共有)2.遭到第三人占用(第三人无偿使用或因其他原因而居住在内、第三人承租使用、使用关系不明)3.借名登记4.公共设施
▲点交及不点交物件,法院服务流程。(图/宽频房讯提供)
而台湾不动产拍卖秘书长杨敬熙则提醒,若原本的物件已经有第三人承租,基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及其排除」,出租人把房子出租交付之后,承租人就占有中,就算出租人把房子的所有权让与给第三人,这项租赁契约仍然继续存在,不过未经公证的不动产租赁契约,期限超过5年或未定期限的话,并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