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56万「签誓约书为中共效力」 前陆军上校遭判7年半!
前陆军上校收贿56万元 签誓约书为中共效力,判囚7年半定谳(示意图,达志影像)
前陆军装甲旅上校战训副旅长向德恩遭共谍吸收,收贿56万元,签誓约书为中共效力,最高法院斥责他贪图钱财,败坏军人武德,残害军誉,驳回他的上诉,依公务员对于违背职务之行为收受贿赂罪判刑7年6月,褫夺公权4年,自动缴交之犯罪所得56万元没收,全案定谳。
本案起因,上尉退伍的邵维强担任金门县安全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人,从2002年起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2019年成功吸收时任陆军第八军团指挥部作战处上校副处长向德恩。
向德恩竟应邵男的要求,签署:「支持两岸和平统一,未来也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力为祖国为组织效力,早日完成和平统一神圣光荣的使命」。等内容之誓约书,且手持该誓约书与邵合照,并提供其载有「陆军装甲五六四旅上校战训副旅长向德恩」官衔之名片1纸。
向德恩提供这些资料,供邵维强拿到大陆对岸向官员复命,许诺将为中共效力,而违背其忠诚义务、带领军队作战抵御敌人及忠实维护国防安全职务之行为,大陆官员再透过邵维强,同意每月支付4万元之金额长期供养向德恩,作为表示认同中共及签署誓约书之对价。
邵维强日前遭最高法院依违反国家安全法等罪将邵维强判刑12年6月,褫夺公权4年定谳。
向德恩另案遭起诉后,一审及二审考量他自白犯罪,并缴交犯罪所得56万元,依贪污治罪条例规定减轻其刑,但审酌他身为高阶军官,竟贪图钱财,收受贿赂,严重损及国家安全及民心士气,所为殊值非难,判刑7年6月,向男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