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张昌财太莱案收贿18万 判刑6年半定谳
▲前立委张昌财收贿18万,最高法院判刑6年半定谳。(图/记者季相儒摄)
前国民党立委张昌财,收取上柜公司太莱晶体科技顾问费18万元,多次向证期局施压,要求证期局、OTC(柜台买卖中心)、调查局等单位1个月内将太莱公司相关案件结案,被检方依贪污罪嫌提起公诉。最高法院24日采取台中高分院更四审见解,将张昌财判刑6年6月定谳。
本案因上柜太莱晶体科技公司于2005年间爆发炒股案件,当时太莱公司董事长何政锋、顾问张大方等人,为筹措资金炒作股票,2004年8月间起,由张大方牵线与日本三菱化工子公司的aproad公司签订6500万元技术转移权利金,借此掏空太莱公司。另外为了哄抬股价,何政锋等人也找了股市名嘴、炒手、多位金主,共同炒作太莱公司股票,
而张大方除了是太莱公司顾问以外,也是时任立委张昌财的国会助理。何政锋等人得知检调单位介入调查太莱炒股案时,打算动用关系,摆平案件。因此由张大方出面安排饭局,于2005年4月12日晚间在喜来登饭店会面,何政锋与张昌财谋议,由张昌财出面摆平太莱公司案,并谈妥由何政锋支付前金30万元,其余开支票每月10万元,以顾问费名义支付给张昌财。
张昌财随后透过范长安及张大方,多次向证期局施压,要求证期局、OTC、调查局等单位,在1个月之内要将太莱公司炒股案结案。检调单位一并侦办,台中地检署于2006年间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并对张昌财求刑6年、何政锋求刑6年、张大方求刑10年。张大方于起诉后弃保潜逃,遭到通缉。
案经台中地院、台中高分院多次审理,张昌财等人均遭认定有罪,并分别判刑。其中台中高分院更四审认定张昌财收贿18万元,依贪污罪判处张昌财有期徒刑6年6月、褫夺公权5年;范长安判刑3年4月、褫夺公权3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4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