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检察官带头办理重大黑恶案件
本报讯(记者曹颖频 通讯员李春瑾)11月5日,四川省高级法院对王涛等4人涉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开宣判,该院院长、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冯键出席法庭。
该案中,以王涛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攀枝花市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并控制利用未成年人安某甲、安某乙作为犯罪工具,强迫其吸毒、贩毒并肆意加以残害,最终导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一名未成年人全身多处受伤。该组织半公开地贩毒,长期对所控制的未成年人实施殴打、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社区居民心理恐慌,甚至因害怕遭到报复打击而不敢举报,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一审宣判后,攀枝花市检察院认为原判量刑畸轻,提出抗诉。
二审期间,四川省检察院成立了由冯键任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针对抗诉理由和上诉理由等案件焦点问题展开调查核实。经审查,四川省检察院决定支持抗诉。2020年8月27日,冯键出席二审法庭,并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支持抗诉意见和出庭意见。二审判决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改判被告人王涛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其余3名被告人五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据悉,2018年以来,四川省检察院把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黑恶案件作为刚性要求,该省三级检察院检察长累计出庭200余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