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府社工背包遭爷爷塞10万红包 赶紧奉还
台东县政府社会处刘姓社工员背包遭个案陈爷爷塞红包10万元,赶紧归还。(台东县政府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县政府社会处刘姓社工员背包遭个案陈爷爷塞红包10万元,赶紧归还。(台东县政府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县政府社会处刘姓社工员平时工作认真尽责,也经常关心高龄80多岁的陈姓夫妇,日前陈爷爷拿出10万元要赠予社工刘小姐,遭当面婉拒,不料,他却趁其未注意将钱塞入背包中,刘发现后赶紧通报,并由政风人员陪同将款项奉还,陈爷爷对其服务热诚表示肯定及感谢。
社工刘小姐援引各种资源,包含高龄长者关怀服务、协助就医及住院治疗,持续连结喘息服务协助纾缓照顾压力,更协助寻找机构床位,每月固定致电,不定期至家中关心,让陈爷爷一家相处状况改善许多,陈爷爷感动地说:「真的很感谢你,我觉得你比亲人还要关心照顾我」。
据了解,高龄80多岁的陈爷爷与70多岁的陈奶奶二人结婚多年,未育有子女,陈奶奶经诊断患有精神疾病、失智及癌症多重病症,目前生活起居皆靠陈爷爷辛苦照料。除陈爷爷50余岁退休时所拿的一笔退休金,并无其他积蓄,经济状况并不好,照顾压力及负荷相当庞大。
刘小姐表示,陈爷爷日前曾塞6000元红包,她出于廉洁只拿了红包袋,款项则退还,这次又趁她前往陈奶奶房间探视时,将10万巨款塞进后背包,自己一时大意,回到办公室时才发现,日后出勤时也会多加注意个案的举止,并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以免又发生同样情形。
县府政风处指出,依据公务员服务法第16条规定:「公务员有隶属关系者,无论涉及职务与否,不得赠受财物。公务员于所办事件,不得收受任何餽赠。」10万元款项虽为陈爷爷主动致赠,但身为公务人员遇到此类情事,应依廉政伦理及公务员服务法规定,主动通报政风处单位,刘姓社工廉洁自持之行为,足堪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