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副市长乱送心绞痛药 卫生署下令彻查
▲心脏内科医师认为「耐绞宁锭」有血压急降等致命危险,如果民众无心绞痛等冠状动脉阻塞症状,恐有休克猝死风险。(图/东森新闻资料照)
台南市副市长颜纯左用特支费约7万元,赠送全市752名里长治疗心绞痛的处方用药「耐绞宁锭」。卫生署官员13日得知后直呼离谱,表示将彻底调查。心脏内科医师也认为此举太过荒唐,因为此药有血压急降等致命危险,如果民众无心绞痛等冠状动脉阻塞症状,恐有休克猝死风险。
从内科医师转而从政的颜纯左9日开记者会宣布,赠送全市752名里长每人一瓶25锭耐绞宁锭。他说,急性心绞痛俗称冠状动脉疾病,男性45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有高血压、肥胖、抽烟、不运动、压力大等症状是高危险群,大多数里长符合其中几项危险因子。
颜纯左介绍,如果发生急性心绞痛的患者,先含1粒舌下含片耐绞宁锭,5分钟内无效再含第2粒,再过5分钟无效用第3粒;3粒用完都无效,就必须赶快就医治疗。
据《苹果日报》报导,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长康照洲13日得知后,呼吁台南市里长不可自行使用耐绞宁锭。北荣心脏内科医师林幸荣则直呼荒唐,因为此药有血压急降等致命危险,如果民众无心绞痛等冠状动脉阻塞症状,恐有休克猝死风险。
康照洲表示,会下令台南市卫生局彻查。不过,颜纯左回呛,「卫生署要办就办、要罚就罚,不后悔送药救人。」
依据《药事法》第50条第1项规定,「需由医师处方之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供应。」如果药局未依据医师处方笺擅自贩售处方药,经查证属实,将依据违反药事法第50条第1项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即使给药者是医师,未诊断病人病症即给药,也会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