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塔吊工人摔伤 劳资互控对方「有问题」!公司未投保将挨罚

萧姓男子工作摔落受伤,引起劳资纠纷。(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安定区一家塔吊工程公司萧姓员工,7月24日在厂内作业时不慎自吊挂作业中的塔吊摔下,摔伤后才得知公司未帮他投保,他指控李姓负责人不但违法,且在他受伤后更是不闻不问,李姓负责人坦承未依法帮员工投保,但反控萧男所言不实,且个人工作表现差、情绪不稳,还欲持工具同事等。

萧男指出,7月10日看了小兵立大功征人广告前往应征,应征当天该公司请他提供身分证影印本,表示要办理投保之用,待遇1日1500元,工作内容是塔吊安装作业及铁工隔天开始上班;萧男说,原说1日1500元,隔天上班薪水竟变成1日1400元,让他很傻眼

萧男表示,7月24日下午,厂内进行塔吊的吊挂作业,他负责的工作已完成,因此主动去帮同事的忙,在挂勾时不慎自1楼接近2楼的高度摔下,同事将他搀扶至阴凉处休息,李姓负责人表示要载他去医院,萧男因当下不觉得痛,所以婉拒送医,结果25日凌晨开始痛了起来。

萧男说他伤到左脚膝盖及背部左侧,目前无法下床行走,受伤后李姓负责人对他不闻不问,都不接电话,最后疑似封锁他的电话。萧男指出,受伤后询问李姓负责人,才知道公司竟未帮员工投保,害他无法请领职灾补助,他希望李姓负责人能负担他的医药费及无法工作期间的生活费

▲李姓负责人指控萧男工作态度不佳,上班当天就要向公司借支,已主动提报劳工局,并申请劳资调解,依法定程序解决。

李姓负责人则说,薪资部分在应征当天就明确告知萧男,日薪1400元至1500元,视工作表现而定,没有帮员工投保是公司的错,但萧男工作表现差,上班第2天就迟到,萧男工作期间是7月11日至7月24日,实际上班日仅有7天,而且几乎天天迟到。萧男上班当天就要向公司借支,公司也预支他5日的薪资。李姓负责人直言,萧男不仅工作态度不好,情绪也不稳定,甚至持工具想打同事,他请到这种人,真的很头痛

李姓负责人说,萧男受伤那天,同事都不让他上去塔吊,是他硬要上去,结果自己不注意摔下来,摔下后还想打同事,在场同事都可作证;而且他是从约150公分高的地方摔下,根本不是他讲的1楼接近2楼高当场要送他去医院,是萧男说不用,萧男所言不实,李姓负责人强调,他已主动向劳工局说明,该受罚的他会接受,同时会主动申请劳资调解,若调解不成,将循法律途径解决。

劳动部劳工保险局台南第二办事处主任林管洛表示,依照劳保条例第72条第1项规定,如果雇主没有帮劳工从受雇之日起投保,则劳保局将会计算员工受雇日到实际投保日,或到劳工离职日止应负担之保险费金额,处以4倍的罚锾。另依就保法第38条规定,则是按同样的计算方式处以10倍的罚锾。因此,只要员工薪资越高、受雇期间越长或影响的劳工人数越多,雇主所受到的罚锾就有可能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