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注意!印度税负新判决 有利工程业「工地办事处」

印度近期新判决,将工程业的工地办事处在一定条件之下可不视为常设机构,有利其税负。(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台商海外经商,可能有多种不同组织型态可供选择,其中「工地办事处」(Project Office)为工程业常见的组织型态,一般于税务上将此视为课税主体或通称为「常设机构」,须依经营规定缴纳当地税负。然而,近期一件印度最高法院之判决,却颠覆了此一通常见解。

资诚税务咨询顾问公司印度市场负责人执行董事苏宥人表示,该判决认为依相关事证显示,该工地办事处仅负责与相关协调及联络功能,并且仅有两位非技术人员无法产生任何营业相关的核心收入,因此于印度当地并不构成常设机构。

苏宥人指出,本案凸显出印度相关当地常设机构的认定,仍须回归其经济实质形式上登记的工地办事处,并不当然就与应税主体或常设机构画上等号;另外,相关机构设立时决议文件,例如董事会议事录的撰拟必须格外小心,以避免超过协调及联络的权限范围

苏宥人提醒,台商在海外投资布局时,不论是已设立或未设立办事处据点,都应留意在投资国当地所执行的相关活动,以避免外国公司被认定构成当地常设机构而须缴纳当地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