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工会版草案出炉 增安全条文
台湾铁路企业工会昨日提出公司条例草案共24条,与原本政院版的23条有13条相同,11条相异或增减。(本报资料照片)
台铁工会版公司条例草案出炉!台湾铁路企业工会昨日提出公司条例草案共24条,与原本政院版的23条有13条相同,11条相异或增减。工会新增一条政院版没提的安全条文,更强调台铁公司将概括承受台铁各项业务及资产,政府则须概括承接历史债务,有关偿债基金部分,工会更要求交通部自筹,不同意行政院版移拨台铁资产设立基金。台铁局表示将持续沟通协商。
工会版开宗明义将草案名删除「国营」二字,确认台铁公司是政府独资、不对外开放持股。台铁工会理事长陈世杰表示,工会版两大重点,一是要求依照民国92年行政院的承诺,亦即历史债务,政府全部承接;政策亏损政府全额补贴;建设、维修、车辆政府负担;公司化条例与工会协商同意。第二就是要比照邮政转调人员资位制。
债务部分,台铁有4208亿元债务,上周通过的政院版,仅针对既存短期债务1484亿由交通部成立基金承接;但工会版要求历史债务由政府概括承接或设置偿债基金,政府须清偿所有债务,基金财务来源由交通部自筹,意即不同意交通部用3块台铁土地成立基金承接。台铁工会更要求政策亏损由政府全额补贴。
资产部分,工会主张原台铁局持有资产,改由台铁公司概括承受,自行开发。人事方面,工会强调「由交通部编列预算支应」,且调薪应比照邮政转调人员。
台铁工会也特别将行车安全纳入草案,订定台铁公司对于行车安全具直接关联的核心业务,应以最高标准及自办为原则,明定相关办法,确实优先遵守。
条例施行日期,政院版是由行政院订定,交通部表示「期待2024年1月1日挂牌运作」。工会则强调须经过劳资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