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都该记住的一刻 同婚胜利的天空出现彩虹
▲同志结婚不违宪!挺同婚群众爆出热烈欢呼声与鼓掌。(图/记者季相儒摄,下同)
2017年5月24日下午4点,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宣告,民法中「同性不得结婚」的相关规定「违宪」,并要求有关机关2年内完成相关法律的修正制定,台湾成为亚洲首个用法律保障同婚的国家;没过多久,立法院外支持同婚的现场下起了大雨,但群众却纷纷欢呼、相拥而泣。有人说「大雨过后,就是彩虹」,这一刻,是台湾民主的里程碑。
台湾同志运动先驱祁家威在2013年3月,和男伴到台北市万华区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被以不符《民法》规定为由驳回,经行政诉讼后败诉定谳;但他认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使同性别二人间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关系」有违宪的疑虑,因此声请释宪。同时,台北市政府作为支持同婚运动的起跑者,也要求释宪。
司法院大法官24日下午作出释字第748号解释,指出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未使相同性别之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于此范围内,与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保障人民平等权之意旨有违。
因此,要求有关机关即日起两年内,依照民法第4编亲属第2章婚姻规定,未使相同性别之二人,得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结合关系,于此范围内,与宪法第22条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条保障人民平等权之意旨有违。
在选前支持婚姻平权、选后态度却摇摆不定的总统蔡英文随后也发表谈话:
第一,法律必须保障所有人民的婚姻自由与平等权。依据宪政体制。大法官所作出的解释文,有拘束全国人民及各级机关的效力。
第二,请行政部门后续依照今天的释宪结果,并综合各界的意见,尽速提出具体的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审议;务必要如期完成三读。
第三,呼吁整个社会,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态度,来面对跟自己意见不一样的人。她相信,台湾有成熟的民主机制来化解歧见。
接着,行政院也强调,将依释宪文内容,以对社会最小冲击、最大共识等原则,研议、提出合理可行的法案版本。内政部则表示,将盘点相关须检讨修正法令,以及户籍登记作业程序,朝保障同婚配偶人权及兼顾家庭制度方向。
不过,长期主导婚姻平权法案的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忧心,大法官如今把球丢回来立法院,争议恐怕持续;而立院多数的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也语带保留说,尊重释宪案结果,但临时会暂不处理同婚法案。但尤强调,释宪同时清楚指出,繁衍后代、破坏伦理、无法尽到子女抚养、夫妻忠诚义务,都不是同婚构成差别待遇理由。
其他包括国民党立委陈宜民、许毓仁;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萧美琴,也一致肯定这是台湾保障人权的一大步,更是婚姻平权的「元年」。不仅如此,支持同婚全台总动员,郑文灿、赖清德等首长也在脸书给予肯定。柯文哲对此写到「不要怕有冲突,但要有解决冲突的机制」,盼释宪结果促成社会理性论辩、走向进步价值。
回首过去,在同志运动上漫长等待41年6个月20天的祁家威,最后来到立法院外「婚姻平权大平台」的现场时,仅淡淡表示,「胜利是属于大家的」,但群众们却爆出比以往更热烈的欢呼声。许多人听完这句话,甚至当场相拥而泣、亲吻。同志争取权益的路或许走了很久,但却成就了台湾史上不可抹灭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