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弊案一审判8年半 陈重文:收到判决书后统一说明

台智光弊案北市议员陈重文遭判处有期徒刑8年6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喧腾一时的台智光弊案,北市议员陈重文成立立锜云端科技公司,利用议员职权,迫使台北市社会局、台智光公司在公托中心监视器系统云端建置案向立锜采购设备,图利321万多元,台北地方法院27日宣判,依图利等罪判处陈重文有期徒刑8年6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陈重文表示,收到判决书后会和律师讨论,统一对外说明。

陈重文今年3月遭廉检搜索办公室、住家等处,遭羁押禁见,检方7月侦结起诉,起诉书指出,北市府与台智光2011年签订「台北市光纤网路委外建设暨营运案」BOT案合约,约定由台智光负责建置北市光纤网路,享有25年经营权。陈重文与康立锜去年5月成立立锜公司,康任负责人,陈幕后操控,计划从台智光承揽案件获利,自去年4至6月利用议员职权索资、质询或施压,干涉北市社会局公托中心监视器系统云端建置案政策,社会局遂委请台智光办理监视器系统云端建置案。

陈重文表示,目前还未收到判决书,等收到后会和律师讨论是否上诉,并统一与外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