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和牛餐廳賣過期肉 3人起訴

台中烧肉名店「和牛EMPEROR」爆出贩售过期和牛,检方依加重诈欺罪起诉日籍负责人坂本斗志。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和牛EMPEROR爆出食安问题后,台中市食安处重罚日籍业者一六八万元、勒令停业;该店已由台湾的新团队接手重新开幕,新经营业者表示,接手后食材采「先进先出」原则,肉品逾期由报废食材业者销毁。

起诉指出,天乐公司社长坂本拓也二○二三年九月起经营「和牛EMPEROR」餐厅,标榜台中日式烧肉店的最高峰,由弟弟坂本斗志(卅五岁)担任餐厅负责人,雇用店长久保(廿五岁)、总料理长山添(四十二岁)。

检方调查,坂本斗志、久保及山添明知餐厅去年十月廿日采购的「神户牛」,已于同年十二月三日过期,今年一至三月却将过期肉品料理成「神户牛帝王莎朗」,以每客二七○○元卖给廿九名消费者。

检方侦讯时,坂本斗志全不认罪,辩称都不是事实,因神户牛很贵没再进货,也跟客人告知缺货,若能接受其他牛代替才会点餐,并称「绝对没有诈欺」。

山添、久保同样不认罪,辩称不清楚有效期限,有告知客人店内无神户牛,经对方同意改以鹿儿岛牛肉代替出餐,实际售出的非过期神户牛。但餐厅员工证称,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三月店内仍在卖神户牛肉,送到客人餐桌上的肉也有摆神户牛的肉牌,餐厅持续发推销文章。

检起诉痛批,该餐厅标榜「台中日式烧肉最高峰」、「肩负代表日本烧肉文化使命、顶级和牛」,却拿过期肉让消费者吃下肚,事后还在社群发声否认,显见犯后态度恶劣,建请法院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