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山峰自办市地重划计划 补征争议召开协调会
市议员黄敬平(中)邀集相关局处办理平镇山峰重划区补增土地增值税协调会。(吕筱蝉摄)
桃园市平镇山峰重划区补增土地增值税案件于2016年补征39位地主,补缴税金约1亿元,当时因重划区内部分地主与市府行政诉讼尚未确定,市议员黄敬平曾邀相关局处决议暂缓课征,今年行政诉讼因原告撤回告诉告一段落,地方税务局依法仍对纳税义务人课征,民众收到补征土征税单再次陈情,希望能免缴土征税。
民众说,自己取得都发局核发的视为农业用地查复函以及平镇区公所核发的农用证明,都是依法申请免征,但都发局查复函竟是错误之行政处分,导致2014年6月至12月间移转的土地都不符合免税规定,造成今日补缴庞大增值税,早知如此,或许就不会将土地买卖或赠与,或者是提高买卖价金。
地方税务局姚世昌局长表示,平镇山峰自办市地重划案已于2014年6月23日公告完成,因此并未符合农发条例38条之1第1项2款免征土增税的规定,因此还是必须补缴,因本案特殊,目前也正在函询其他县市政府是否有前例可循,后续也预计向财政部申请函释。
黄敬平表示,行政行为应考量是否造成民众权益过于侵害,山峰自办重划区补征土增税的案件起因于都发局核发之「视为农业用地查复函」前未再查证,致民众陷于错误,不仅违反信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也有可归责事由,而非市府承认行政程序瑕疵所生之行政处分错误就可以一言以蔽之,尤其本案标的金额过于庞大,应视税务局向各县市函询过往案例之结果,向财政部申请函释后,由三局一并向市长专案报告,再由市长做后续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