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8-1地块预公告
本站房产11月24日讯:
沪预告字(2009)第10号
为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8-1)地块”出让预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地块预公告号
地块名称
土地用途
地块面积(公顷)
出让面积(公顷)
可建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密度
地块现状
拟出让方式
2009Y01001
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8-1)地块
5.72760
4.54719
不大于27,另有地下约10
不大于65%
招标、拍卖
四至范围
该地块东至中山东二路、南至东门路、西至人民路、北至原海港医院围墙,用地面积57276.0平方米,由3块宗地组成,其中龙潭路以北宗地用地面积11804.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地下为交通枢纽(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龙潭路以南2块宗地用地面积为45471.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文化、办公综合用地。
建设要求
1、项目建设应充分体现外滩金融贸易区的功能定位要求,地上计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7万平方米,地上建筑中办公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70%,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过180米。
2、同步配置一定规模的文化娱乐设施,具体功能和规模结合项目实施进一步细化完善。
3、地下车库的出入口应沿枫泾路设置,并按照规定配置机动车位。
5、项目开工时间控制在2010年11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期间。
特别事项
因该地块地处外滩金融集聚带核心区域,须符合外滩金融集聚带规划及金融商务功能定位,要求建设单位具有相应的资金实力、开发资质、开发金融、商务地产经验、招商运营能力,具体标准将在预申请开始前进一步明确。
二、预公告地块的相关活动时间安排:
地块预公告号
地块名称
公开咨询时间
信息发布会纪要发布时间
接受预申请时间
交纳方式
截止时间
2009Y01001
外滩国际金融服务中心(8-1)地块
2009年9月24日至2009年11月15日期间的业务办理时间
2009年11月16日
2009年11月19日
2009年11月20日至2009年11月27日期间的业务办理时间
预申请报价的5%
详见本预公告第四条
2009年11月26日16时30分
上述地块土地面积、规划指标要求、出让时间和出让方式以正式出让公告为准。拟出让地块时间为2009年12月,预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公告信息。
三、有意参与预申请者,可以在公开咨询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与出让人联系,就地块开发设想等内容与出让人进行沟通,具体要求可与出让人联系(请电话预约)。
四、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一)地块的保证金金额为预申请报价的5%。本次预公告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6日16时30分。
保证金交款人必须与预申请人名称一致。预申请人应在提交预申请前交纳保证金。
联合预申请的,可按各方的投资比例分别交纳保证金,并应汇入同一保证金专用帐户;也可以牵头人名义交纳保证金,但需在联合预申请附表中明确。
(二)境内预申请人的保证金须以“贷记凭证”或“电汇”或“银行间大额支付系统”的方式汇入同一保证金专用账户,同时必须在汇款的用途栏中注明预申请地块的名称和地块预公告号。
保证金的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银行账户:310066726010149055512
联系电话:63213400-1356(或63213400-1368)
2、户 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第五支行
银行账户:31001505400055290700
联系电话:63299908(或63235473)
3、户 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银行账户:31687400009067432
联系电话:64706489
(三)境外预申请人的保证金应当根据不同币种,分别汇入以下的外汇保证金专用账户,同时必须在汇款的“汇款附言,私人客户可以留下联系方式”栏中注明地块的地块预公告号。
户 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
银行账户:98011458000000014(美元)
98011358000000020(港币)
98013858000000011(欧元)
98012758000000018(日元)
联 系 人:张小姐、钟先生
联系电话:86-021-63193188转12064(或63391359)
不接受除上述四种币种外的其他外汇币种。
外汇与人民币的换算,以2009 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四)预申请人提交的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无息退还:
1、未取得预申请资格的境内预申请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预申请结果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交纳保证金时提供的账户原途径退还。
2、未取得预申请资格的境外预申请人,须在预申请结果发布后,与出让人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五、预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预申请表(含报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及其他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一,预申请时间、地点、咨询电话等详见附件二。
六、预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30日后在市规土局(http://www.shgtj.gov
.cn/)及网上房地产网站(http://www.fangdi.com.cn/)查询地块预申请结果。
(1)有效预申请人须按照公示的结果参与本地块后续出让活动,在地块正式公告后无需再次投标(竞买)申请。有效预申请人可在评标过程中获得相应的加分,具体以该地块出让文件为准。
(2)所有参与预申请者提交的预申请材料均不予退还。
(3)若该预公告出让地块有效预申请人数少于三人的,则该地块出让活动终止。
七、重要提示:有效预申请人提交的保证金在该地块出让公告发布后,自动转作投标(竞买)保证金,金额不另行调整。未参加预申请或未取得预申请资格的,若参加出让活动须一律按出让文件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
八、有效预申请人若未参与该地块投标(竞买)或投标(竞买)报价低于预申请报价的,则三年内不得参加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同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上述违约行为将上网公示。若该地块出让时的成交价低于违约者预申请报价的,违约者应当补足差价。
九、联系方式
出 让 人: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联 系 人:王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33134800转20341、20342(或15201986869);
(来源: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