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併購案附帶負擔條件遭公平會重罰 凱擘做出三點回應
凯擘强调,依照公平会2010年结合决定书所附负担规定,凯擘每年都检送负担执行报告至公平会备查。联合报系资料照/记者叶信菉摄影
大富媒体、凯擘因违反当初并购时的附带负担条件,遭公平会重罚1亿元。凯擘今日晚间做出三点回应,凯擘强调,每年递送执行报告至公平会;联贷模式则为延续凯雷模式,且向NCC报备;面对OTT TV激烈竞争,盼公平会给予适度发展空间。
凯擘强调,依照公平会2010年结合决定书所附负担规定,凯擘每年都检送负担执行报告至公平会备查。
至于公平会认定大富媒体、凯擘和所属系统台在2015年与浩纬、浩鸣、大新店有线电视及屏南有线电视向银行申请联合贷款,而有违反结合负担部分。凯擘表示,此联合贷款为延续2006年凯雷公司的贷款模式,也向NCC报备,且揭露在财报中,应该不涉及违反结合负担。
面对近年有线电视收视户下降、境外OTT TV落地,且订户数持续成长,竞争激烈。凯擘强调,期望以规模经济开发优质新产品和服务,所以积极尝试寻求其他系统业者合作,扩大销售范围,望公平会给予适度发展空间。
公平会日前指出,由于大富媒体与台湾大哥大(3045)集团关系密切,为确保结合后,凯擘与台湾大旗下有线电视事业能彼此独立经营,避免凯擘市占率增加、造成市场力量滥用等疑虑,公平会当时有条件通过这起并购案,提出13项负担。
公平会调查,凯擘与台湾大哥大集团及浩鸣旗等共19家业者在基本频道采购、频道租赁等重要核心业务共同营运、共用人力资源,同时频道代理商共同销售频道,未履行结合负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