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境2年就停健保」 林静仪建议修法:返台半年才可复保
台湾拥有优良的医疗品质,加上使用健保之后,挂号费低廉,使许多长年居住在国外的国人,若有医疗需求时,就会特别回台湾使用,但也因此引发争议。针对此事,民进党立委林静仪建议健保署「修健保法施行细则」,若2年都没入境,就先停保,要等到返国超过半年后才能再复保。
林静仪表示,因为国外医疗费用昂贵又需等待,台湾医疗品质好又快速,用健保又价廉,因此过去有许多长居海外的公民,一旦有医疗需求,就会飞回来台湾进行治疗,毕竟「来回飞一趟都划算」。第一线医疗人员都遇过这样的民众,对于这种只把台湾当成「可以消费低价医疗」的地方,实在让人很气。
林静仪说,健保让人民不需因为费用而不敢就医,也让人不用因病而贫,又为了照顾弱势取消锁卡,缴不出健保费也先治疗再说,这是照顾国人的行为,却「被当成凯子利用,让人眼见人性丑陋。」若是肯定台湾的医疗,相信大家都欢迎,但是如果真的「心系祖国」,不相信是飞回来看病,甚至还赖帐!
林静仪强调,制度有道德风险,就要修正。停复保规定是在健保法施行细则,不需修法提案,权责在健保署,由署来修订、公告。久未返国,在返国半年后再复保,避免「飞回来弄牙齿、换关节、开刀完毕就飞回去」,如果返国后就长居,自然在半年后,健保身份与其他国人无异,任何重症急症难症,都保障。这半年期间,没有健保身份,在台湾如果需要的时候依然有医疗服务啊,自费而已;如果不放心,就保私人医疗保险,一样是医疗保险,只是不是「全国一起帮你分担这段期间的医疗费用」而已。
最后,林静仪说,健保署在会期开始前就和她讨论过相关议题,但眼见会期快结束了,「我实在不想再等你们」,所以先提出自己的想法,希望快点修改健保法施行细则。
▲林静仪建议健保署修健保法施行细则。(图/翻摄自林静仪脸书粉丝专页)
此外,林静仪还贴出两张照片,其中一张为修改《全门健康保险法》实行细则第37条条文,内容是针对「失踪未满6个月者」、「预定出国6个月以上者。但曾办理出国停保,于返国复保后应届满3个月,使得再次办理停保」,以及「出国连续达2年以上,未有入境纪录者,自第2年起停保」。林静仪在旁边写上「2年都没入境过,就先停保吧。不要用一点点健保费养着之后用大条的。」
另一张则写着「二年以上未入境,返国后半年才能复保。避免只把台湾拿来当便宜医疗用。外交人员及随行配偶子女不在此限」。
对于林静仪的言论,网友们则表示,「支持修法~」、「委员加油,帮我们看紧荷包」、「我之前看到你就想骂,但这件我愿100%支持你,就事论事」、「有不少欠费还是爽爽出国玩。其他欠费不出国不锁也是个钱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