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心无愧!击毙窃嫌判无罪 张景义:会尽力帮助死者3小孩
▲台北市万华警备队警员张景义,因追缉窃贼开枪,窃贼中弹不治遭起诉,一审获判无罪。(图/记者杨佩琪摄,下同)
开枪击毙黎姓窃嫌的台北市万华警分局警备队员警张景义,9日一审获判无罪,张聆判后表示,「心中的石头总算轻轻地放下」,至于死者家属、检方是否会上诉,他表示尊重,「也只能跟着走。」
2013年8月13日晚间,黎姓窃贼拒绝接受警方盘查,随即飞车由新北市逃进台北市西门町闹区,沿途不但撞倒民众机车,还差点撞伤路人,始终没有停车;当时正在执行勤务的张警义,获报后加入围捕行列,朝窃贼的轿车连开2枪,其中一枪射中黎的腹部,送医后不治死亡。
死者家属提告,台北地检署两度做出不起诉处分,但都遭高检署撤销发回。北检第3次侦查后,认为张员举枪时死者已经倒车,也没有冲撞员警的意图,所以张员开枪时并无急迫性,北检因此认定他违反用枪时机规定、具有过失,提起公诉,台北地院今天宣判张无罪。
张景义接受媒体联访时表示,听到审判长判决「无罪」时,「心里面的石头总算轻轻地放下来了」,「我当时的职责是执法者,这个判决等于给执法者一个公义。」
他指出,本案审理过程中,会赔钱(80万)给死者家属与认不认罪无关,他已向家属表示,会尽力帮助死者的3个小朋友;这起官司一路走来,他以「无愧于心」四个字来形容自己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