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指陈时中收红包 男诽谤罚6万
纪姓男子前年开车到食药署门口,以扩音器广播「署长吴秀梅出来,你跟卫福部部长陈时中有没有收红包」等,高院认定纪男刻意播送不实言语,依诽谤罪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确定。(本报资料照)
纪姓男子因不满陈情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复,前年开着车子到卫福部食药署大楼前,用车内持扩音器质问署长吴秀梅,是否与卫福部部长陈时中一起收红包、约会,台湾高等法院9日依诽谤罪将纪男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定谳。
检方起诉指控,纪男在2019年1月14日下午4点多,驾车前往食药署大楼门口停放,他在车内持扩音器播放「有没有时常约会通奸」、「吴秀梅出来,你跟陈时中有没有时常收红包,两个人有没有时常通奸」。
检方认为,纪男用约会通奸、时常收红包等语,不实指摘卫福部部长与食药署署长,足以毁损其名誉,将纪男起诉。
一审士林地院将纪男依诽谤罪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他提上诉,坦承持扩音器说了这些言论,但他否认诽谤犯行,辩称案发当天并未前往食药署大楼门口,并且是为了救人,才询问这些内容,没有任何恶意。
纪男还表示,请求法官考量食药署长等人,身为大官、公仆,影响力远大于他,他只是对做善事很有兴趣的纳税人,且无前科,为争取国家政策却被判有罪,请求二审改判拘役,并给他缓刑。
高院认为,纪男犯行明确,且始终否认犯行,饰词卸责,难认定经此审判程序,已知正视己身行为违法且知所警惕,同时无再犯之虞,没有暂不执行为适当的情形,昨日仍将他判刑2月,可易科罚金6万元,不给他宣告缓刑,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