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自卖黑金刚花生却惨被盗图!同行扯喊:网路是共享的 下场曝
▲徐女盗用吴女图片,还擅自重制传输,被判赔6万元。(图/示意图,无关本案/Unsplash)
一名吴姓小农在网路卖场贩售黑金刚花生,而其花生粒粒饱满、高达5星评价,但她自摄的花生照片,却被一名徐姓女子擅自盗图后,将照片加上热卖、火焰图样等后,又上传到各个网站作为自己的图片使用,被抓包后甚至还声称,「网路是共享的」等语。对此,高雄地院审理后,判徐女须赔偿吴姓小农新台币6万元。
吴女主张,徐女明知道该卖场上的黑金刚花生照片,是她所拍摄,依法享有著作财产权之摄影著作,不得擅自重制、公开传输,却为了经营网路上销售花生业务,故意以重制、公开传输方法,在未经吴女同意、授权的情况下,偷偷将照片截图下来,并用电脑软体在上面附上了「热卖」、火焰图样稍作修改后,就将该照片放到各个社团使用。
吴女发现后,立即要求徐女将照片删除,而徐女则辩称,自己只是分享照片,没有擅自重制、公开传输摄影著作,也没有该照片来销售黑金刚花生,并没有侵权行为。对此,法官审酌后认为,徐女将照片重制后,又将照片拿来做以相同目的、方式之利用,对吴女造成较大损害。此外,虽然徐女重制的照片仅有一张,但却将该照片公开传输23次,且整整超过一年的时间都未将照片移除,其侵害时间甚长、规模亦非小。
另外,法官也发现,徐女并非自己说声称的非营利用途,两人同为网路卖家,但徐女却对吴女的智慧结晶毫无尊重,仅为便利自身经营事业,就任意重制、公开该照片,此举已经侵害到吴女的权利。对此,法官审酌两人之职业、资历、等一切情状之后,判徐女应赔偿吴女6万适当。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