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R1再攻防 8日开翻脸大会
台湾证券化市场8日首次由信托监察人召开的新光一号(新光R1)受益人大会,监察人晶华公寓大厦管理维护公司将指控新光R1受托机构兆丰银行,与管理机构新昕国际未尽善良管理人之责,是国内REIT唯一再复委任楼管公司,支付两笔费用,15年来多支付近1.6亿元,另又跟关系人新光人寿与新光建设「非必要」租用57个停车位,支出2千万元,所以将由受益人大会投票决定是否提告、求偿1.8亿元。
晶华管护直言在会议中要跟兆丰银与新光「翻脸」,提出四大诉求,第一是要求解除新寿楼管的复委任契约,并求偿多收的1.6亿元;二是不得再向新寿与新光建设承租任何车位;三是晶华管护辞去监察人;四是改推曾任廉政署察官的律师翁伟伦出任监察人。
晶华管护总经理林超骅指出,在以监察人身分调阅所有租约后,赫然发现新光R1在委任管理机构新昕国际,每年付0.15%管理费外,还复委托新寿公寓大厦(新寿楼管)负责管理标的、收租、出席管委会等,再由新光R1额外再支付费用,如2019年支付新昕3,800万元管理费外,再支付新寿楼管1,120万元,其他如国泰R1与R2、富邦R1与R2及其他REIT等都只付一次管理费,新光R1多给新寿楼管的费用,15年下来约1.58亿元。
还有新光集团与兆丰银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将新光R1标的台证大楼承租户,原本有无偿使用或租用隔壁新寿与新光建设的停车位57个,继续由新光R1付费租用,且出现三种不利受益人的情况,包括租用的停车位长期空置,超过150个月、新光R1付高租金给新寿、新光建设,却只跟租户收低租金,还有新光R1自有的38个停车位长期闲置,期间长达498个月,三种情况合计浪费租金80万元左右,向新寿等承租的57个停车位,15年下来则是多支付2千万元。
林超骅指控,信托公会明明有发函要求逐年检视这些委托契约,若不具绩效,应另订新的租约或终止复委托,但兆丰银、新昕国际等却未作为,造成新光R1管理费用逐年增加,净收益减少,且长年收益率偏低,「这几年不动产价值都涨了,REIT股价却涨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