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R1争议 两造战火续烧 晶华管护强硬 给兆丰银三条路
新光R1三方回应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新光一号(新光R1)风波未息,先前以信托监察人身分召开受益人会议的晶华公寓大厦管理维护12日发出声明,要求新光R1受托机构兆丰银行立即执行受益人会议的决议,否则就应立即辞去受托机构一职,若兆丰银前二条路都不选,则受益人将对兆丰银提出告诉并求偿。
晶华管护声明稿中亦呼吁主管机关金管会应尊重多数受益人意旨,维护公司治理原则,不该放任兆丰与新光联手欺压、A走受益人的血汗钱。
新光R1 8日举行受益人会议,通过四项提案与六项临时动议,包括终止与新寿楼管的复委任契约、不得再向关系人新光集团租用车位,并且解任管理机构新昕国际、解任基金委任律师等。晶华管护指出,各议案都得到64~99%的赞成票,显然多数受益人都支持这些议案。
9日兆丰银公告无终止与基金委任律师的必要性。且表示若要解任管理机构新昕国际,必须要循契约变更程序,不得以临时动议提出。
晶华管护12日指兆丰银竟然拒绝执行受益人决议,「遗憾、同时也让人不解」。强调兆丰银若不能或不愿执行多数受益人希望改革的决议,即已无法得到多数受益人的信赖,应无条件辞任;指控兆丰银若「不执行大会决议又赖着不走」,只想每年收取高达数千万台币的信托管理费,图利自己,并图利、甚至包庇新光集团。
晶华管护表示,已研究清楚相关法规,新光R1与委任律师、新昕国际都是民事契约,依民法,若信任关系不再,可迳自解约,就是赔偿对方损失,当天受益人会议亦决议由R1负担此损失,不过前提是解约后,新昕国际与律师邱淑卿要提告求偿,且经法院判决。
晶华管护在声明稿中提出「愿意承诺,若兆丰银遵守并执行受益人大会决议,或辞任受托机构,晶华公寓大厦及其关系人,将不会主动推动基金清算下市」。若已没有清算疑虑,相信金管会可以出面仲裁,若兆丰银与新昕国际之间已失去彼此制裁机制,金管会应出面保护受益人权益,即依受益人会议决议,解除相关委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