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如果是地狱,那就请他留在自己的天堂吧!

M先生

身为新加坡人的我,日前(103年05月05日)看了东森新闻台的谈话节目后,对于内容主打「5.4万挖走幼教老师 台湾人高薪奔向『口香糖禁地』新加坡! ?」,内心感到非常的压抑,因为在没有做足功课前,竟然在节目上颠倒事实说出不正确的内容。尤其是节目来宾如资深媒体人黄创夏,前新加坡荷官现任新加坡代办杨恩雅言论更是让我吃惊。

Part 9:22 :来宾黄创夏谈到「在新加披入境时要特别小心。」节目制作单位可以说他有他的言论自由,但前提是你必须对你谈话内容负责;来宾提到「只要你被查到有毒品,不管是别人塞得还是怎么样的,一律死刑。」我想请问黄先生,您有多少年没来新加坡了?最近有没有看新闻啊?新加坡刚赦免一名带毒进来的死刑犯,您身为媒体人,没在上节目前做功课吗?

Part 9:40 :「把行李抱得紧紧的。」请问黄先生到新加坡是否真的会如此?如果是的话,请你放松点,新加坡是个民主国家,不会以发现你持有毒品就马上判你死刑,死刑还必须经过司法程序,死刑犯还能向新加坡总统(现任:陈庆炎) 提出要求,在特别情况下是有机会被减刑的。再说你如果没犯法,为何害怕法律

Part 10:53:起因为谈到鞭刑都有播放关于鞭刑的影片,但我看完后发现视频都不是新加坡的鞭刑,而节目在影片右上方写着「翻摄网路新加坡鞭刑」的行为是企图误导观众。我认为制作单位应该出来解释与澄清此事件。

Part 13:20: 「公共场所不能抽烟。」 事实上新加坡许多公共地方都设有「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划分吸烟者和非吸烟者,吸烟者在想抽烟时可以到吸烟区去,在哪里抽烟是不会被罚钱的。这样一来不但可以保障非吸烟者不许吸到二手烟,也能保障环境的清洁,想想看你愿意在空气新鲜公园里闻到香烟味吗?还是在冷气餐厅里闻到烟味?吸烟者在非吸烟区抽烟的确会被罚钱,可是是要到第三次后才会增加刑法。而黄先生提到「到东海公园穿一件特殊颜色的马甲背心,后面就是说我抽烟所以我被罚了。」我希望黄先生了解背心后方就多写着「CWO Corrective Work Order」 并不会把该人犯下的罪行公布出来,而且新加坡不会每次都把被罚者在做CWO时都公布在报纸上,请黄先生不要乱说。

Part 13:57 :「夫妻吵架把电视机丢到楼下,声音太吵了杂音。」 该人把电视机丢下楼已经危害到他人生命,在新加坡有高楼抛物都是违法的。主持人更说「我只是吵架,我行为不对可是我把电视机丢下楼,又没砸伤人,我就要做三年牢?」我想请问主持人如果有人到外面乱放火,只要火不烧到人,难道就没罪吗?您可不可以在说话前想清楚再说?

Part 14:33: 酒驾。你们对该题目的反应也太奇怪了吧?我记得你们也在节目中谈到酒驾,当时你们批评台湾对酒驾刑法太轻,你们还拿日本加拿大等来比较,当时你们有没批评新加坡酒驾惩罚太轻?难道你们是换了题目换了脑袋?

Part 15:20:黄先生如果你朋友认为新加坡是地狱,那请他留在自己的天堂里吧。

Part 16:47 :提到的随地小便,请问不能随地小便有什么不对?难道你们连基本的卫生都不会吗?新加坡几乎走几步都看的到快餐店,难道你们不能到厕所解决你们的「大小便吗?」 No Flushing 的意思是在用完厕所后不冲马桶基本上在新加坡报纸上,我还没看过有人被此法罚过,也许此法是为了让当初新加坡刚建国时为了提高人们生活水准时立下的吧!但是,难道你们都没有在上完厕所后冲马桶的基本卫生条件吗?那已经不是罚不罚的问题了,那是基本的卫生条件基本。另外,不把水龙头关紧的法律,也一样应该是刚建国时提高人们生活涵养的法律,现在已经没看到了,但你们也需要了解新加坡没有自己的水源,需要通过跟邻国购买水源和从再生水如新生水和海水淡化来提供新加坡人水。

Part 17:45: 「不能在地铁乱烧东西」 我想提醒主持人该图片表达的是「No flammable object」,指的是不能带可燃烧物进入地铁,该法律也是为了保障地铁乘客的安全,图片并不是主持人说的不能乱烧东西,当然乱烧东西也是违法的,可是谁会在地铁上乱烧物品?我想行在他被法律制裁前,已经会有乘客阻止该人愚蠢的行为了。

杨恩雅提到的她的同事看球赛,结果电脑被警察没收,我想请问杨恩雅小姐,你们不是已经在新加坡上了很多什么应该什么不应该做的课吗?难道你不知道因为新加坡大多数人都住在组屋区(HDB),在晚上10:30后都尽量不要发出太大声音,以免影响到隔壁或是上下邻居的睡眠吗?如果你在午夜12点后发出噪音,那就更不应该了,因为你明天也许不用早起,但是你也要考虑到你邻居明天也许有重要事情需要早起。此外,妳提到你朋友女儿手有淤青,被老师发现通知家长,这老师正在做一件对的事情啊!看看你们最近发生的女童饿死新闻,如果校方或是老师多留意,也许小孩不许受到那么多折磨。

再来新加坡进入市区并没有什么位数单数是什么才能进去,在特定时间进入市区,你只需还一笔「ERP」电子收费扎匝门的钱,我记得贵节目也有谈过。

Part 28:41: 「新加坡人不让位。」基本上有少数人的确有这种思想,但是新加坡还是有许多有爱心的公众,在新加坡也有不少某国人民的确有些野蛮行为,可是不能凭一则影片一篇报导就判定新加坡人没功德心。

作者M先生,新加坡人。作者表示,很多新加坡人都有收看台湾电视的习惯,希望节目或任何报导前都能先查证。本文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