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三村招标评选 3教授收贿确定要坐牢
13年前新竹市政府办理新竹三村工程招标案,当时担任评选委员的台大教授郭斯杰、文化大学教授陈锦赐及台北科技大学教授王文博各收了厂商50万元,协助对方得标,最高法院将郭、陈各判囚6年,王因自白犯罪轻判2年半定谳。
判决指出,2006年新竹市政府办理新竹三村招标,陈锦赐等人经遴选任评选委员,新亚建设参与投票,为了让评委将新亚评定为第一名厂商,竟向陈男询营标案的相关事宜后,分别行贿评委。
新亚建设透过中间人将50万贿款交付给陈锦赐,又到台大土木系教授办公室给郭男50万元现金,之后到台北科技大学行贿王文博,贿赂3评委请托在审查时让新亚顺利得标,但最后结果新亚仅名列第二名,检调据报逮捕陈等人。
高院更三审认为,郭斯杰等人身为高级知识份子授权公务员,未谨守法律,廉洁自持,竟因一时贪念,以身试法,影响社会观瞻,恶性均非轻微,将郭、陈各判刑6年,王文博判刑2年6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