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将228规定难防范 可以废除或年底未续约就自由竞争

赛格威。(图/资料照)

记者欧建智台北报导

针对中职球团互挖洋将事件,由于难以要求各球团在2月28日之前不接触,也很难查证,建议中职废除相关规定,或者提前在12月31日完成洋将续约,未续约成功代表其它球团可以接触,或者是11月30日一并提出洋将保留名单

中华职棒联盟在规章96条规定,「外国籍球员于同一年度中不得转换球队,年度合约期满时或中途解约者,原球团在次年度2月底前拥有优先议约权。」

但今年发生在2月28日之前,中信兄弟洋投伍铎、Lamigo桃猿赛格威及统一狮洋布鲁斯,有其它球队接触事件,把各队互挖洋将一事搬上台面

虽然中职公开表达,依规章规定是2月28日前只允许原球团议约,其它球团在3月1日起才能接触,但由于一位经纪人手中有多位洋将,又不能禁止球团不能跟经纪人连络,实在很难防止「接触」的行为。

▲中信兄弟洋将伍铎。(图/中信兄弟提供)

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发生,最好办法就是废除2月28日的规定,让洋将的聘用变成自由市场任由各球团去竞标洋将,不过此举会让资本较小的球团吃亏,沦于帮其它球队训练洋投的角色

或者,中职可以修改规章,要求各球团在12月31日前与洋将续约,未续约洋将隔年1月1日起就是自由球员,他队可以接触、议价,或也可以增加原球团可以在同样价码之下有优先续约权。

又或者,中职在11月30日时各队要提出60人保留名单,也可增修洋将保留名单,并且订定相关备套办法,可是中职针对保留球员的相关作法也不完备。

▲统一狮队洋投布鲁斯拉弓。(图/统一球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