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打包炸鸡被拒 团购男告韩式餐厅败诉
很多韩式餐厅都标榜小菜、白饭可以吃到饱,但主菜吃不完可以打包带走吗?1名薄姓男子就透过团购网站,买了1张4人份的餐券,结果炸鸡、海鲜煎饼吃不完,想打包却遭到店家拒绝,于是控告餐厅剥夺他餐点所有权。不过,由于团购券已享有折扣,加上店家有事先告知,餐券上也有载明不提供打包,因此被判败诉。
墙上的白板清楚写着禁止打包,到餐厅用餐吃不完的东西能打包吗?韩式餐厅店员说,「你都吃饱了,炸鸡要打包,来的时候跟你讲不能打包,来的时侯就有说明,都有口头都有讲,他说他没听到。」
薄男上个月透过团购网站,买了台北市中山北路1家韩式餐厅推出的豪华4人餐,里头包括大份综合的韩式炸鸡,有辣味也有原味,加上满满一大盘的铜板烤肉,以及包肉的生菜、热呼呼的部队锅、石锅拌饭,以及无限量供应的6样小菜,原价1672元,4人团购价1050元,结果炸鸡跟海鲜煎饼没吃完,想打包却遭到店家拒绝。
韩式餐厅店员直言,「他喝汤、吃小菜都吃饱了,如果比较精打细算的人,主菜等到晚上不是又一餐,谁要做这种生意?」
薄男认为,炸鸡和海鲜煎饼并非无限量供应,觉得餐点所有权被剥夺,一状告上法院并求偿2000元,但这请求却被法官打回票,因为团购商品在特殊限制中写道,「所有商品皆限内用,内用餐点未食用完毕,恕不提供打包服务。」
法官认为,团购券较原价约打了62折,因此虽不提供打包服务,并无明显不利消费者。虽然有人认为,打包是避免浪费的美德,而且又是主餐,餐厅应该给顾客方便,但优惠券上既然明文禁止,这部份已经达到告知义务,就不能说对消费者不公平了。(新闻来源:东森新闻)
►►►传送第一手的新闻,锁定《ET即时》粉丝团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