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给药「和医生开的不同」 卫生局:私换处方笺最重罚1万!
▲药师有调剂权,但若私自换药没告知恐触法。(图/ETtoday示意图)
有民众投诉到诊所领药,药师给的药和医师处方笺不一样,质疑药师随便换药!台北市卫生局接获通报后表示,药师本身有调剂权,可以用成分相同的替代药物,但必须先告知医师,目前卫生局已进一步展开调查,也通知健保署稽查是否不实申报情形。
台北市卫生局食品药物管理科李慧芝技正说明,如果医师处方笺如果没标注不可用替代药物,药师是可以用同成份、同剂型、剂量的药品做替代,但依照《药事法》第十九条规定,必须在药袋上注明药品名称、数量、用法、作用、适应症、警语、副作用等讯息。
药师也要对民众做充分沟通,如果有违法规定,可依照《药事法》可处2千到1万元罚锾,目前已经派员去稽查,因为药局营业时间还没到,一开门营业就会马上做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