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都更案「3钉子户」完胜!北市府吃败诉…建照将失效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永春都更案」延宕16年,3名住户不同意市府核定的变更案,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一审胜诉,市府因此上诉,最高行政法院近日再度驳回,判决市府应撤销此案的更新事业计划权利变换计划,全案定谳。依据判决结果,永春都更案将回到全区皆为重建状态,也代表核发给建商建照即将失效。

▲永春都更「不同意户」突遭拆。(资料照/记者董美琪摄)

全案去年6月1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市府败诉,宣判后1个月,市府召开都更处理审议会,建商森业营造隔天声称「取得合法拆除执照」,突然拆掉不同意户王家,随即搭起铁制围篱,并封锁出入口,引发舆论争议

判决书指出,全案缘于,忠孝东路、松山路口的永春都更案原有126户,8.66户长期无法整合,森夜营造2014年9 月在同意户支持下,提出变更事业计划及拟定权利变换计划案,将全区重建,改为重建、整建并行,把不同意户列为重整区,希望加快进行速度,2015年1月北市府核定实施。

不同意的彭龙三、王世凯邱柳荫3户不服市府核准,2015年就变更案提起行政诉讼,2015年6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审宣判市府败诉,撤销变更计划,市府不服提起上诉。

最高行政法院审理,认为原判决对建商前后2次变更计划,对重建区段新建建物规划差异,直接将权利人依第一次变更计划案选配建物的结果沿用,仅提供少数互别公布同意互选配,并不公平,北市府也没纠正有违失,判决并无不当,维持原判决见解,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