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名导张作骥性侵女编剧 二审判3年10月徒刑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国际名导张作骥控性侵酒醉女编剧案,台北地院强制性交罪判张男3年10月徒刑后,张不服提起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审理后,28日认定审判决无误,维持原判决,张作骥未出庭聆判但获知二审判决结果后,以书面声明自己清白外,同时表示将上诉至第三审最高法院

▲国际名导张作骥遭控性侵女编剧案,二审维持原3年10月判决,张发声明将上诉第三审捍卫清白,被害人则认为判决刑度太轻。(示意图达志影像资料照)

被害女编剧指控,去年5月间到张作骥台北市育英街的工作室参加电影杀青庆功宴,因酒醉独自留在工作室昏睡时,突遭张亲吻甚至咬破乳头嘴唇,虽有叫喊抵抗,但最后仍遭性侵得逞,随后她报警验伤,警在其衣物私处检验出留有张的DNA。

全案经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张作骥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张不服提起上诉,高等法院审理后今日宣判,认定一审判决无误维持原判,张委任律师代为出庭聆判后表示,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二审只开庭2次就宣判,且对于张作骥声请传唤的8名证人不予传唤作证,已剥夺被告法律程序保障,将提起上诉。

律师随后并代张作骥发布声明稿,声明表示,对判决结果深感不平,当天餐会有证人目睹他和被害人亲吻,当天是因酒醉不复记忆,就算2人发生关系,也绝对没有施以强制性交,将上诉第三审,以求取清白。

被害人律师则痛批张作骥「证据到哪,就硬抝到哪」,并指出,被害人今仍留有创伤后症候群,在高院审理庭时,回忆遭性侵经过,还一度在法庭内痛哭、情绪崩溃,现仍认为对张判决刑度还太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