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大户条款 年中上路

用电大户条款年中上路

用电大户条款经过讨论多时,将在本周四(27日)前预告,第一阶段门槛与台电签订契约容量超过5,000瓩企业优先上路,包含钢铁、石化、纺织水泥、造纸、半导体电子五哥等资通讯产业,首当其冲,约有508个电号、300多家企业受影响。不过,企业有五年缓冲期达成使用绿电义务量。

经济部官员说,在一个月的预告期间业者如有意见可以提出,大户条款在预告检视后,预计今年年中正式上路。

依经济部规划,目前用电大户第一阶段实施门槛维持5,000瓩以上为实施对象,根据统计,受影响范围约有508个电号,约300家企业受影响。依法律规定,大户使用绿电须达「一定比率」,是指绿电装置容量占和台电签订的契约容量达10%作为义务量。

未来大户使用绿电有四种方式达到义务量,包括设置绿设备、设置储能设备、购买绿电及凭证、缴纳代金等,择一进行,据悉,台积电已在兴建绿电设备。

官员说,由于这次给大户达使用绿电占台电契约容量10%有五年缓冲期,对大户冲击不大,像台积电对环保承诺为使用绿电达20%,若大于大户条款的要求,则不会重复要求作大户义务量的负担。

官员说,为避免用电大户都选择缴纳代金,订出每度4.06元高门槛,且每年代金随绿电价格调整,必须每年重新购买,增加业者负担,因此订出代金是四种选项成本最高,期迫使大户自行建设设备,且再生能源条例修法是鼓励发展再生能源,而不是增加财政收入,希望用电大户能多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

官员指出,目前再生能源发电成本平均每度已经降到2块多,每度超过4元代金费用「的确偏高」,盼引导业者优先设置太阳光电,若不能设置光电设备,才去购买绿电及凭证,第三才是设置储能设备,最后不得已才允许业者缴纳代金。。

至于部分用电大户过去已自行设置再生能源发电设备例如光电设备,官员说,先前设置的绿电设备若是「自发自用」,则可纳入大户条款计算义务量。能源局说,若大户先前趸售给台电或承租给其他业者,必须找当初业者解约,也可找承租业者取回绿电设施作为自发自用,若不解约则需另寻空间再设置光电设备。

官员说,用电大户条款已经多场说明会沟通,且相关规定逐渐明朗,预告期可望缩短,若用电大户仍有异议,可提交相关资料佐证,最后预计会在一个月内完成相关行政流程,预计今年年中就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