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是台湾农业的未来吗?
▲行政院已经正式通过「有机农业促进法」草案,但有机农业是否能成为台湾农业的新契机,仍有待观察。(图/视觉中国CFP)
文/李武忠
我国推动有机农业该不该立专法,经多方讨论,行政院终于正式通过「有机农业促进法」草案共六章四十二条,并期盼农委会与立法院尽快完成协调沟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让台湾的有机农业发展能持续成长。把重要的农业施政入法,让公务员可以依法行政,避免重要施政因政党更迭而人亡政息,让农业施政得以发挥长期功效,从这个观点外界多乐观其成,唯如何避免为冲业绩而放松把关,值得后续关注。
然而细观该草案内容仍有值得探讨之处:
首先该草案对农产品定义为农作、林产、 水产、畜牧等,目前国内对于有机水产品除藻类外,并没有完善的定义与规范,不利于有机水产品(包括渔捞及水产养殖)业务的推动,应该参考国外标准以及国内养殖渔业特色尽快订出认证规范,尤其渔业有其特殊性,因此应有专责的认验证机构需与农作物有所区别,才能胜任。
其次国内现有有机农业验证面积为7200公顷,年产值37亿元,政府希望「有机农业促进法」通过后四年内,国内有机农业面积可以倍增到1.5万公顷,达到全台耕地面积2%的目标,产值也翻倍到76亿元。这让人想起当初ECFA通过,马政府也力推国内石斑鱼养殖倍增计划,将大笔经费及人力投注在石斑鱼产业,尽管很快达成目标,但因成长过于快速加以外销市场过度集中于中国大陆,不仅排挤其他养殖鱼类经费,也造成日后国内石斑鱼产业面临产销失衡的困境;尤其受限于土壤品质不佳、洁净水质及水源供应短缺、落尘污染、隔离缓冲带不足易遭邻近农田喷药污染、气候潮湿易生病虫害、难采规模化生产、验证过程繁琐、规范严格等,要通过验证相当不容易,很难在短期内达成政府设立目标。
而为政者很喜欢唱高调,哗众取宠,过去云林县政府也曾将推广800公顷有机农地列为施政重点,如今物换星移,目前全县有机农业面积仅300公顷上下,达成率不到4成。有了前车之鉴,有机农业还是要因地制宜,量力而为,应该先规画可实施有机的农地区位,再采专区模式鼓励周边业者参与,数量不在多在精,生产端顾好了再配合后端的有机认验证,才能强化消费者对国产有机农产品的信心,透过需求端拉动,国内有机农业才会有稳定的成长。
还有该草案指出法案施行后一年内,凡未与我国完成签订双边「有机产品贸易同等效力协定或协定者(即在其中一国验证为有机的产品,就能在另一国挂上有机的标签)」,我方将废止其有机同等性认可公告。目前台湾认可有机验证同等性国家总共有22国(每年进口1.28吨、价值12.5亿元的有机农产品),不过多采取单边同等性认可。若这些国家未遵照台湾政府规定,而遭禁止输入,很可能让我国的有机验证产品,在国际的有机市场中进一步边缘化,不利台湾有机农产品出口,这中间的利弊得失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全面考量,以免令出不行有损国格!
最后有机农产品认验证机构的素质非常重要。事实上,国内某些验证机构认可的有机农产品,仍被验出含有不当的农药残留,让消费者对市售贴有有机验证的农产品缺乏信心,因此对于有机认验证机构,政府应该要制定严谨的考核及监管机制,不能只是采警告或处以2个月以上2年以下停止其受理新申请认证业务之处分,才能确保我国有机农产品的品质及信誉。
▲市面上有许多标榜有机验证的农产品,但有许多店家造假新闻仍时有耳闻。图为台北市议员黄向群踢爆店商平台贩售假履历有机蔬果。(图/记者陈家祥摄)
台湾有机农业生产在可预见的将来,仍然很难成为台湾农业主流,而台湾究竟该以「无毒安全」农产品作为品牌,还是要以「有机农业岛」作为施政主轴,攸关台湾农业的未来。问题是政府有问过多数农民的意见吗?此种由少数菁英决定的决策模式,是否是最佳选择,只能留待时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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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士,经济系教授,本文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