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里安/万能的军队?国军救灾的吊诡

前运苏澳地区陆战队登车大队所属AAV7突击车,突击车的效用是用于淹水地区的救生。(图/DIIC)

尤里安/现任军事战略评论员,淡江战研所毕业。

利奇马台风来之前,新闻纷纷报导国军进驻宜兰准备支援救灾。6月初,长荣航空空服员罢工前,行政体系首长纷纷于第一时间表态,宣称将请求国军协助;后续行政体系修正为这种支援只限外离岛航班。

军队支援救灾法源

目前军队支援地方政府救灾似乎成为常态,其法源依据为「国军协助灾害防救办法」(2015年4月修正),法条中对重大灾害、协助灾害防救、受支援机关、作战区、救灾责任分区、救灾应变部队做了相关规定,有兴趣的读者也可以找到「申请国军支援灾害处理办法」等等细则;这些法条有一条很重要的是,当面对重大天灾且地方机构无法处理时的这个先决条件

以此来看民航班机的罢工事件,罢工是天灾还是人为?这种区辨方式一目了然,因此行政体系想动员军队去输运的想法,基本上找不到适用的法条。其次是许多评论已经指出,即使空军支援罢工期间的运输,国外航线也莫可奈何;空军在支援外离岛期间的输运,几年下来已颇有成效,或许是因为太有成效了,使得行政体系在面对大规模罢工时也想比照办理

▲训练有素的陆航攻击直升机飞官,在救灾时期所能发挥的效用相当有限。(图/DIIC)

空军在外离岛地区因大雾有大量民众滞留机场时,会依据交通部「机场暂停起降期间旅客疏运紧急应变机制」来处理这些滞留机场的旅客,基本上就是当大雾或视天候状况不佳时,空军派遣运输机在能开场的状况下,协助民航业者输运外离岛民众,在依据相关规定,空军可以向乘客收取费用;而救灾是苦民所苦,不得支领费用。

救灾练兵与升迁

把训练有素且配备高昂的军队运用于救灾,一直以来存在较多的负面批判;正面的说法则是借由救灾这种难得机会,验证部队面临战争时期的作为,例如工兵单位可以借由实际操作重型机具练习架桥、开通道路;化学兵部队可以练习灾后传染病之类的防制;通讯部队可以练习野战架设能力等。虽然各部队被委派了非本分的任务,但却给了部队实作经验,一旦这些有经验的官兵退伍后,部队其他官士兵还可以传承。

再以近几年工兵支援水库清淤为例,正面看法是可以借机让官兵获得实际经验同时以军方介入疏濬工程,可以免除一些官商弊端。这种说法看似正确,然而每次执行这类任务后,各类工兵机具的保养与维护费用,要请那个单位请领、或是来年有无经费申购新装备?这类问题似乎都没有纳入救灾的费用考量内,基本上就是请已建置的军队与设备、去做地方政府或是公部门该做的事情。

军队救灾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并非所有部队都可以从事救灾,这源自于部队各单位、军兵种的差异,越专业的单位通常在救灾上面没有什么表现,例如战机飞官或是海军舰艇兵,但偶尔有例外。例如海军水下作业大队可以提供专业潜水伕与器具,而特战单位也会编组特搜单位救灾。

陆军重砲射击所配备的砲长、装填手等专业人员,于汛期期间似乎也使不上力去救灾。(图/DIIC)

陆军军种兵科较多,但通常主战兵力兵科,例如步、装、砲兵在救灾时期就无什功用,反而是战斗支援兵科,例如工兵、通讯兵与化学兵在救灾时期比较有亮眼的成绩。其他支援兵科:补给、保修、运输、卫生也多所贡献,但同样算是支援兵科的弹药兵就几乎没有贡献。

虽然军队升迁有一定的管道与评等,但承平时期不打仗的军队除了年资外,救灾经历也是评比的方式,然而上文已经提及许多兵科并不适用于救灾,若以救灾绩效当作部队评比是否有欠公允?

最后则是军队救灾的前提是:在不影响战备训的情况下为之。以7月中旬轻台丹纳丝侵台为例,军方发布的消息待命兵力31,000人、前推预置兵力1,800人、各类车辆机具4,500部、AAV7突击车与2辆胶舟、特战小组进驻灾害潜势区等。同一月份,中国在东南沿海举行各类演习,后续还有东山岛演习的消息,一般都认为,国军都能有效掌握同时也有足够的应变部队。

我们并不反对将训练有素的军队,在天灾来临时用于救灾,一方面是苦民所苦,二方面也可以借机让部队实作或的经验;然而军队各军种、兵科、单位特性繁琐,并非每个单位都能用于救灾,灾变过后的装备保养经费以及军士官的升迁评比等,若都能获得妥善解决,当然我们乐于看到部队执行这类救灾勤务,而不能将军方当作县市政府的免费执行单位。

最重要的是,军队出外救援只以天灾为限,事先可以预知的人为事件就不应当考虑动用到军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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