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款信托制未专款专用 紧急补破网
银行业者及信托公会评估目前预售屋交易存在问题
烂尾楼事件冲击,不仅让银行的土建融业务再度敲警钟,更惊觉现行的「预收款信托」制度所藏的死角必须赶快「补破网」。金融圈人士透露,银行要求建商设立「预收款信托」专户,但现行规定并未要求建商要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使建商往往在动工兴建之前,预收款就已用光,使信托制度形同虚设。
据了解,在多家银行向信托公会反应这个「破口」后,信托公会已行文内政部,建议内政部在「履约保证」事项,加注建商因建案所收取的预收款「只能专款专用在建造费用,不能用在如代销公司管销费用这些其他用途」,目前正在等待内政部回音。
信托公会回应,已完成相关的专案报告评估,信托公会亦主张,就不动产开发信托兴建资金中有关买方所缴价金的专款专用范围,应该与现行的「价金信托」范围一致,亦即预售屋的买方所缴的价金所进入的专户,该专户的资金只能支应建商对相关工程款的支付,以及缴纳各项税费及工程费用所需。
据了解,信托公会基于发挥预售屋履约保证机制的保障功能,除了上述的主张,还对于建商可动支该专户资金的「时点」,主要提出了三种建议,供内政部作为履约保证相关规定的参考。
这三种可动支时点建议包括:1、建商取得建照之前,不能动支该预收款;2、在建物完成全部楼地板申报之前(大约占整体工程进度的6成),不能动支;3、必须保留一定成数的金额在建物取得使用执照之前不得动支。
银行高层直言,建商的预收款信托其实早就有这么一个破口,只是前几年房市一片荣景,反正建商房屋卖得好,预收款可轻易收到6成以上的损益平衡点,甚至很快就全部完销,因此这个死角的问题并未受到全体金融业者的重视,一直到现在,建商的预收款较先前不仅腰斩,甚至只能收到过去的三分之一,「当钱不够用时,是否专款专用,还是挪作他用,就格外重要」。
银行高层分析,目前市场环境丕变,建商预售屋不要说6成,很多甚至只能卖到3成、4成,这些收到的预收款可能在正式动工前就已经花光,而且都是付在对代销公司包括对该建案的行销宣传等管销费用,后续是否有资金可投入兴建,不无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