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持双刀车拚!邻居遭捅肚破肠流 杀人未遂判6年
▲恶邻持双刀差点刺死人。(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鹿港镇谢男与亲友在路边聚餐聊天,邻居潘男以为他挑衅,返家拿菜刀及长30公分的尖刀,刺伤谢男脸部及腹部,造成脏器外露休克,其他2人也遭划伤送医,潘男见刀被夺下又返家拿扫帚,所幸经其他邻居劝架而停手。律师为潘男辩护「他双眼视差大」,法官认为他骑机车出门可倒退噜,不受眼疾影响,依犯杀人未遂判处6年徒刑、又犯伤害罪,判处应执行7月。
案发于2023年4月5日17时许,潘男自外返回住家时,见对面谢姓邻居及其亲友包括陈姓亲友等5人在路边聚餐聊天,过程因认其等有挑衅自己,乃返回家中厨房拿取菜刀及尖刀各1支,走至谢男旁,双方发生推挤拉扯,潘男在谢男前挥舞菜刀,划伤谢男脸部,其余人等上前阻拦,菜刀掉落地上。
潘男接着持尖刀一刀刺进谢男腹部,邻居亲友等人持续拦阻,另一名谢男趁隙夺下尖刀,陈男顾不得右手腕流血,见到潘男又跑回住家拿了一支扫把,2人发生扭打,后因邻居劝架而停手。
谢男脸部有多处撕裂伤、腹部穿刺伤、休克及肠子外露等;陈女左手第三、四及第五指有开放性伤口肌腱断裂、陈男右手腕撕裂伤、头部外伤并擦伤、右手前臂、左手前臂及左手手指多处擦伤。
辩护人提出诊断书为被告潘男辩护称,「被告右眼视神经萎缩、左眼玻璃体混浊,双眼视差大,难以拿捏视觉距离,混乱时乱刀挥舞,并非针对他人要害」。法官勘验监视器画面,认为被告虽罹患眼疾,但仍可骑机车倒退骑出住宅门口,与眼疾无关。
法官审酌潘男犯后坦承部分犯行,迄今尚未与告诉人陈男达成民事和解,虽与告诉人谢男、陈女成立民事调解,但仅赔偿1万元,以攻击性方式解决冲突凶狠暴戾性情,使其受有身体、精神重大损害,险酿谢男死亡,及造成陈女、陈男伤害,依犯杀人未遂罪,判处6年徒刑;又犯2伤害罪,分别6月、3月徒刑、应执行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