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过原民语言发展法 可用于公文

夷将‧拔路儿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这次草案包含语言保存、语言传习、语言使用及语言研究4大架构。重点包括,将来在全国55个乡镇市区公所可以使用各族语言来写公文,比如在兰屿乡可以用雅美族语和中文并列,在新北市乌来区可以用泰雅语和中文。

他表示,草案也规定学校应以专职方式聘用族语师资,将大幅改善族语教师的待遇。目前族语教师都采用钟点费,他举例,1个国小族语教师1小时薪资新台币360元,1个月收入根本达不到最低基本薪资,寒暑假3个月完全没有收入,也没有健保,教师都非常有使命感,但收入却很不稳定。

夷将‧拔路儿表示,族语教师从钟点费改为月薪制,评估将增加3至4亿元经费。目前规定教育部编列原住民族教育预算占整体1.9%,约为50亿元,将从中检讨。

草案也明订将设立财团法人原住民族语言研究发展基金会,办理族语研究发展,对于和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的差异?夷将‧拔路儿表示,原文会的任务功能主要是媒体及文化经营,并没有语言。基金会未来工作包括语言教材、研发、语言、出版等,像是每年一次的族语认证约有2万人参加考试,过去都是委托学校办理,很多语言相关业务也分散在各地方,希望用基金会统筹,提升效率。10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