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社论》当监察院向苏贞昌俯首称臣
中时社论
监察委员申请与防疫缺失相关的自动调查,媒体报导可能约谈卫福部长陈时中,立刻被行政院长苏贞昌痛斥「在这种时候反过来苛责陈时中,相当不厚道、也非常不公平。」照理说,监察委员是今之御史大夫,监督行政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行政权有接受监察权调查的义务,离奇的是,行政院长竟然指责监察委员发动调查,更离奇的是,监察委员受到痛斥后,有如小孩子做错事般低下头,称疫情期间不会启动调查。
现任监察委员清一色由民进党决定,外界本就不期待会有多大作为;但是防疫漏洞百出,民怨沸腾,监察院就算做做样子,也应该调查、调查。没想到,监察院却连「做样子」的空间都没有,直接向行政权俯首称臣,向苏贞昌缴械投降。说监委是「东厂」都还嫌过誉,东厂公公至少还握有实权,让人畏惧。
台湾民主化后,监察权就不断遭到立法、行政权鲸吞蚕食。2010年教育部规画实施全国国小学生免费营养午餐制,遭监察院以「未排富」为理由通过纠正,原规画胎死腹中。却引起立法院反弹,以破纪录的跨党派110位立委连署,修法明订监察权仅能「事后监督」,在立法与监察的角力中,监委落居下风。
即使监察权是「事后权」,但「事后」的定义,并不是如今天的监委所言,「疫情还在发生中,要到事件结束后,才会完整调查」。监察权的对象,是政府机关的行政作为,例如东洋代理BNT疫苗案,又或者放宽3+11,政策一旦定案,那就符合「事后」的条件。
监委把「事」的定义扩大到整个疫情,把整个疫情期间政府的种种作为集合成一件「事」,完全是自我阉割的说法。上一件事的「事后」,就是下一件事的「事前」,政府不二过,这才是监察院「事后监督」的本意。
如今监察委员说,为了避免干扰指挥中心防疫,要等到疫情结束后再调查,那等于是让指挥中心的错误一直累积,疫情结束再调查,又有何意义?监察委员还有一说,是指挥中心防疫「工作非常繁重」,在这个时候约询陈时中,是「想要破坏防疫的努力」。离奇的是,同一时间监委又辩解,「万华一案要问的是柯文哲」,难道现在柯文哲不用防疫,难道问柯文哲就不是「破坏防疫努力」?
民进党执政的症结,是缺乏内部制衡。在威权时期,监察院曾经弹劾当时的行政院长俞鸿钧,又对「孙立人案」提出与官方版本不同的调查报告,连老蒋的面子也不给。当时监察院有这样的风骨,关键在于院长于右任的党国地位,足以为办案的监察委员遮风挡雨。
敢办柯文哲却不敢碰陈时中
威权时期曾经出过一位监察委员陶百川,曾经提案弹劾行政院长、反对报禁,为雷震案纠正行政院,公开声援美丽岛人士,主张解除党禁等等。虽然陶百川一士之谔谔,不见得能敌千人之诺诺,但两蒋还是意识到在政府内部,应该要有一个这样的声音,这样的人。
监察院长陈菊在民进党的地位,不下于当年的于右任,如果陈菊愿意作监察院的大树,苏贞昌如何敢直斥监委「不厚道」;民进党人才济济,又怎么会29位监委当中,连一个陶百川都寻找不出;当年「反莱猪先锋」,坚持牛猪分离的田秋堇,上任监委之后,对于开放莱猪却是惜字如金,实在是让人难以想像。
制衡权的发挥,不是宪政体制的问题,而是人的风骨与担当。当民进党人士完全被资源豢养,在立法院就如橡皮图章,在NCC则是箝制媒体,在食药署如药厂分身,在监察院则像训练有素的忠犬,一切等待主人的号令。
一个欠缺内部制衡的政权,小错必然会累积成大错,最后得不偿失。譬如说疫苗短缺,如果监察院能够早在去年11月,东洋代理BNT疫苗破局后立刻启动调查,台湾就不会等到疫情爆发后,才惊觉无疫苗可用;民进党也不会有民调进入「死亡交叉」的困境。
在政府的机关中,最能实现「内部制衡」者,就是有6年任期保障的监察委员;只要敢挺起腰杆,不管得罪谁,也没人能把监委怎么样。但如今的监察院,敢办柯文哲而不能触碰陈时中,既无权力也无公信力,等同无牙的恶犬,要做好事坏事,都是无能为力。